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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呼和浩特7月10日电(记者刘懿德)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接到民事公益诉讼上诉案二审判决,3名男子用60斤毒药毒死4400只以上百灵鸟,依法造成涉案鸟类生态经济价值损失、国家财产损失等共计440余余只。

“3名男子毒杀4400多只百灵鸟 被判赔偿各类损失440余万元”

法院明确表示,年12月,王国庆、邓长青、王凤财3人向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咨询猎捕野生鸟事宜,所得经济利益平分。 当月20日,这3人用苜蓿种子和越橘制作了约60斤毒饵,投放到事先探测过的海雀栖息地,然后开车离开。

年1月16日、3月12日,在森林公安民警巡逻中,草滩被大量野生鸟类毒死,共计发现4484只。 随后,民警根据线索首先调查王凤财,相继逮捕王国庆、邓长青受审。

据司法鉴定中心称,被毒死的野生鸟中有蒙古百灵3735只、角百灵165只、短趾百灵584只。 根据《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价值判断方法》等规定,涉案鸟类折合经济价值395.97万元。

法院认为,王国庆、王凤财、邓长青违反国家狩猎法规,采取投毒办法,捕杀百灵鸟4484只,破坏野生动物资源,造成国家资源损失,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除承担刑事责任外,对其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依法予以赔偿

法院判决,这3人赔偿涉案鸟类生态经济价值损失43.28万元,赔偿鉴定费1.2万元,并在旗县级以上信息媒体道歉。 并赔偿涉案鸟类国家财产损失395.97万元,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据介绍,百灵鸟是草原的代表性鸟类,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年,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狩猎罪,分别对3人判处2至2年6个月有期徒刑。

标题:“3名男子毒杀4400多只百灵鸟 被判赔偿各类损失44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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