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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晚报报道称,男子在摊子上购买象牙后,雕刻在外地,过安检时被扣押。 最近,长乐法院对非法收购、运输象牙制品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一方以非法收购、贵重运输、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罚款1万元,并处国库。
据介绍,年下半年,方某在北京古董市场摊位上以1100元的价格从别人那里购买象牙,带回福州收藏。 年7月,方某经朋友介绍,将象牙段送到河北省沧州市雕刻。 年7月4日,该象牙在厦门航空企业福州分企业长乐机场货运站安检中被查获。 同年10月,方某被公安机关逮捕。 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涉案象牙段为非洲象或亚洲象象牙制品,净重0.252公斤,核价值人民币10500元。 据说亚洲象在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非洲象被依法批准在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
长乐法院经审理认为,违反被告人一方的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则,构成非法收购和运输国家要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产品,非法购买濒危野生动物产品罪。 方归案后可以如实供述,有悔恨的表现,可以从轻处罚。
法官表示,我国禁止商业性加工和象牙销售,走私象牙及其制品最高将面临无期徒刑和没收财产的处罚。 在大家的生活中,如果有人卖这种商品,千万不要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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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智勤
标题:“地摊买象牙邮寄 男子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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