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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获了雉记者胡毅通讯员梁永清拍摄

1月2日,汉中市公安局略阳警察郭镇公安检查站民警开展检举执勤时,一起查获非法运输国家保护野生动物案件,查获野鸡304只。

当天下午3点左右,郭镇公安检查站民警执勤时,发现一辆从甘肃康县来的小型越野车行驶到公安检查站附近,痕迹非常可疑。

随后,民警立即拦下了停车车辆。 当时,驾驶员想要加速逃跑,但被强制停止。 经过现场调查,发现这辆车的行李箱里有七个大编织袋,里面装满了鼓状的东西。 民间警察打开袋子一看,里面有一只死亡的野鸡(学名野鸡,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在现场计数为304只。

“汉中查获304只被杀国保动物雉鸡”

面对民警的提问,这位司机未能提供野生动物的运输说明。 随后,民警将嫌疑人带到郭町派出所审问。 据说司机康某从甘肃康县收购了车上的野鸡。

目前,此案已移交略阳县森林公安分局解决,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标题:“汉中查获304只被杀国保动物雉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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