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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了大量稻秧发黄、枯死的现象。 照片由农家提供

中青在线北京12月19日,电董小荣满怀期待,在山东滨州租了1450亩土地种植水稻,播种不到一个月,稻秧相继死亡,投入的近100万元血本未归。

专家排除了该水田的种子、施肥、病虫害防治、化学除草等因素导致水稻幼苗死亡的可能性。 根据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环境保护观测所发布的调查报告,该稻田的水质氯化物远远超过我国农田灌溉的水质氯化物基准值,最高超过10余倍。

“万亩稻田疑遭水污染绝收 11农户状告山东省政府”

这个水田的灌溉水源地跨越滨州和东营两市。 董小荣时隔半年未能确认稻秧的死因和责任人,不知道到底该向谁索赔。

董小荣不是个案。 与她处境相同的农户达10多户,死亡水稻总面积达1万亩。 遗憾的是,近日他们联名起诉山东省人民政府和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要求政府依法履行职责,调查水稻死亡原因。

农户承包了万亩旱地栽培水稻的突然大面积死亡

近50岁的董小荣家位于连云港东海县。 去年,他们告诉她,在山东省东营市附近承包土地种植了五六年的水稻,生产相当差,平均100亩利润可达六七万元。 董小荣动了心。

抱着同样的想法,今年3月6日,董小荣、穆志强等11户农户来到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海防办公室,从滨州市汇海生态农业开发有限企业(以下简称汇海企业)租用了12456多亩土地种植水稻。

穆志强期待着,如果年好了,亩产可以达到1000斤。 这样,按照水稻的最低收购价格,亩产1600多元,扣除1000元左右的价格,亩产可以赚500元。 穆志强咬牙切齿,向银行借钱,打算租1410亩地,大干一场。

农户向山东省政府投诉,得到了立案。 照片由农家提供

3月20日,一行人从东海县来到沾化区,勘测、整地土地,买水管布置水田引水道,干燥一个多月。 根据合同双方的约定,汇丰企业负责提供黄河水作为灌溉水源,在黄河不断流动的情况下,将水源供给地头总水路。

董荣向记者表示,流向地头总水路的水实际上来自选择河流。

提供灌溉水源的汇丰的房树民法人代表告诉记者,水是从黄河引进的。 在东营和滨州当地,除了黄河水以外没有水,但是在调整黄河水的时候选择河流。

与此次污染事故的书面答复相比,滨州市沾化区政府认定,穆志强等水田的用水是从滨州市汇海企业自行选择的河流中提取并注入地头总渠,再由穆志强等稻农开渠口注入水田。

董小荣回忆说,水于约5月12日被引入水渠。 农户从5月15日开始在田里播种,6、7天后水稻开始出苗,董小荣高兴地看到80%的秧苗良好。

出现异常是在6月初。 稻田里新长出的叶子,一到水面就会发黄枯萎的现象在稻田里蔓延,其他农户也发生了同样的情况。 我们当时找到了承包人。 他们叫我们救济。 我们按照企业说的,撒药,撒肥料。 死得更早。 不到半个月,一万亩水田大部分死亡,只有一千亩稻秧存活。

“万亩稻田疑遭水污染绝收 11农户状告山东省政府”

水污染氯化物可能超过十余倍

为了明确稻子的死亡原因,农家们打了环境保护监督的通报电话。 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环境保护观测所于6月7日对稻田的水样进行了观测。 这个编号是根据环鉴字年019号的监测报告,6月7日当天,该水田退水区的氯化物含量为4.25x103mg/l,入水区的氯化物含量为1.52x103mg/l,取水进水口的氯化物含量为1.47x103mg/l,但水质检测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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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我国农田灌溉水质国家标准( gb5084-2005 )中,农田灌溉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氯化物基准值在350mg/l以下,董小荣等稻田水质氯化物含量最高超过基准值的10余倍。

6月15日,农户们邀请滨州市农业局农学、种子、植保、土肥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家组,到现场调查水稻异常情况。 据该调查报告,农户5月16日至22日用水直播方法播种,品种均为盐丰47个,播种量为每亩12至14公斤,未施基肥,未施农药,灌溉用水自当地河流和草桥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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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滨州市沾化区环保局的检测结果,农田灌溉用水氯化物含量超标。 照片由农家提供

专家小组对该稻田的结论是,水稻生长异常的原因可以初步排除种子、施肥、病虫害防治、化学除草等栽培管理措施导致水稻生长异常的可能性。 建议进一步检验鉴定水稻灌溉用水的水质状况。

参加调查的专家组成员、滨州市农业技术宣传站站长王子强向记者证实了上述结论。 回顾当时,农家们没有采取施肥和除草等措施,但稻叶出来后水面变黄枯萎了。 得知水质监测结果的王子强告诉中国青年报·。 中青在线记者:氯化物通常表示盐分,氯化物含量过多基本上是指含盐量过多抑制农作物生长,最终导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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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后,农户们找到了山东省水环境监测中心滨州分中心,选择河流进行抽样检测。 据穆志强介绍,当时采集地点位于稻田取水口上游约1公里处。 该中心6月23日印发的检测报告显示,采样点氯化物检测结果为2640 mg/l,比6月7日检测结果高出近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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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样的结果,农家认为,河水选择了超标的氯化物,导致了水稻的死亡。 他们希望政府能找到污染源,赔偿他们的损失。 董小荣表示,她承包土地,购买水管、种子、农药,翻新土地,亩价约850元,仅她家1450亩前期投入就达到100多万元。 穆志强兄弟3人,也已纳入300万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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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溉水源地跨两市找侵权责任人很难

为了弄清水稻死亡的真正原因,农户们找了沾化县、滨州市、东营市、环保局、农业局、水利局等几乎所有的政府部门,但没有告诉他们是谁污染了水源。

河上游受东营市河口区管辖。 滨州之地,东营之水。 东营市说是滨州的,我去找他们。 滨州市说水是东营的,不会自己管理。 穆志强说。

滨州市沾化区政府在比较此次污染事故的书面答复中表示,该地区所在的海防办公室位于北邻渤海,东南西三面与东营市河口区接壤,属于一片飞地,在河流上游,沾化区未规划建设工业园区。 沾化区工业公司向河里排放污水,区政府对河流上游东营市河口区部分工业公司的污水排放没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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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农户们收到污染区环保局的最新答复,该局对农户反映的情况进行了水质调查,并履行了工作职责。 现场调查显示,水田进水口、退水区及东营市河口区的河门无工业污水。 由于取水河流的选河及选河汇水公司均属东营市河口区管辖,该局无行政执法权,污染源调查情况向东营市环保局河口分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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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滨州市沾化区环保局的检测结果,农田灌溉用水氯化物含量超标。 照片由农家提供

12月19日,记者致电污染区环境保护局,对比6月初检测结果氯化物严重超标的情况,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解释说,浇水不能马上导致稻秧死亡。 我们采样的水和灌溉时的水已经落后很久了。 我们采样检测出的水不能说是当时打死水田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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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述污染区环保局的工作人员还表示,环保局检测的是否是水质污染,不是稻田死亡的原因,稻田是否真的死于这些水中,无法得出官方结论。 我们只能检查水。 如果水在我们这边被污染了,我们也会追踪。

他说,污染区环保局多次向滨州市环保局报告,并与东营市环保局河口分局联系,建议东营市环保局河口分局调查选河沿线的污染情况。

根据《中国环境报》此前的报道,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年初在东营市河口区的调查中发现,公司通过暗管、基坑排放污泥和废水,对该公司和负责人处以罚款和行政拘留的处罚。

根据东营市河口区水利局官网消息,为控制河流水质恶化趋势,河口区曾实施选河排污补充源工程,防止上游污水选河,污染水质。 对此,记者给东营市环境保护局打了好几次电话,都没有接通。

房树民向记者表示,引黄河水有两条线,一条经由草桥沟,一条经由挑河,接到污染河口区有关部门选河的通知,5月27日已因选河停止灌溉,只从草桥沟引水 他们在6月初选择河流进行检查,表示超标,不能代表当时灌溉的就是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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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称,农户放弃管理是稻田致死原因之一

10月25日和26日,农户们向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发送《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向他们申请调查解决此事,协调处理农户们遭受的损失。

农户代理的京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余超告诉记者,根据《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跨行政区域的污染纠纷应当由上级政府协调处理,或者由相关地方政府协商处理。 他认为,作为东营市、滨州市的高级人民政府,山东省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有被告对此次事件协调处理的法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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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村民收到山东省农业厅书面调查答复,称农户种植的土地在滨州市沾化区造纸原料厂芦苇场,但根据沾化区国土资源局提供的资料,这片土地的分类属于未利用地(其他草地)。

根据山东省农业厅给农户的书面答复,氯化物超标可能是稻苗致死的主要原因,农户放弃管理也是致死原因之一。 照片由农家提供

根据土地法规定,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采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体应当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明确用途采用土地。 汇海企业租用的该地块未按未利用地用途采用。

对此,房树民表示,当地大多数农田是未利用地,是普遍的方法,到目前为止没有问题。

实际上,这个地块本身就是盐碱地。 据山东省农业厅称,该地块是年前弄湿造纸原料工厂的芦苇场,从年开始种植玉米和棉花等作物,生长不良。 年种植小麦2000亩以上,年小麦全部绝对生产。 年6月,滨州市农业局组成的专家组调查认为,该地块盐碱化程度较高,不适合种植小麦,建议种植棉花等其他耐盐碱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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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小荣说,农户们事先知道该地是盐碱地,在种植前没有检测出土地的含盐量,许多农户种植东营地,如果黄河的水灌溉在这片盐碱地上,稻子也会生长。

据农业厅介绍,调查组到现场时,发现大部分地块已经生产,水田杂草丛生,小部分有少量水稻,但产量低,不值得收获。 当地检测结果表明,该地区土壤盐碱化严重,如果没有充足的淡水资源,将导致水稻减产和绝对生产。 据此,调查组认为,农田氯化物含量过高,可能是水稻幼苗变黄、枯萎或死亡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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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组还提出,农户放弃管理也是水稻绝对生产的原因之一。

调查显示,稻苗变黄、枯萎后,汇海与农户之间发生了合同履行纠纷。

据住宅树民介绍,农户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的水费,土地承包费也没有全部支付。 他们想等苗出来再给钱,结果苗出来也不给钱,盐碱地上苗出来的黄色是正常现象,但他们不在意。

山东省农业厅认为,农户在6月11日以后至7月间采取适当补救措施,在不造成大面积水稻生产损失的情况下,大部分农户发现水稻秧苗发黄枯萎,可以放弃管理。

对此,沾化区农业局副局长方永春也表达了同样的意见。 他告诉记者,当地充满盐碱地,6、7月为夏季,气温高,蒸发快,河流通过后侵蚀很咸。 这片土地如果不不断引进淡水换水,就不能保证水稻的生存。 一开始浇水很顺利,这些稻秧长得很好,但后来他们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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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小荣觉得政府在推卸责任,我们投资了那么多钱,为了修复水稻我们买了很多汽油发动机,弄了拖拉机,每天打水,帮水稻苗,直到死,我们都没办法

汇丰于6月21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穆志强缴纳拖欠的水费和承包费,开庭审理后未果。

起诉省政府依法要求职务专家在环境保护厅有相关义务

农户表示,收到发给他们的《法定职责履行申请书》后,山东省环境保护厅通过东营市环保局的电话通知他们,不受理他们的职务申请。

在山东省农业厅的答复中,11月1日,山东省环境保护厅针对此事组织滨州市环保局、东营市环境保护局、被化区环境保护局、东营市环境保护局河口区分局召开会议,要求滨州、东营两市立即启动边界联动执法机构,建立东营市环境保护局河口区。

“万亩稻田疑遭水污染绝收 11农户状告山东省政府”

但是,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没有向农户发送书面的不受理文件。

根据山东省农业厅给农户的书面答复,氯化物超标可能是稻苗致死的主要原因,农户放弃管理也是致死原因之一。 照片由农家提供

11户农户分别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投诉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要求履行相关职责,对水稻死亡依法调查解决,对农户们的损害赔偿依法调解解决。 12月13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他们11人发出了受理案件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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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超说,我只知道我的水稻死了,我知道是因为氯化物超标死了,但不知道要找谁。 这水是谁排的,到底排的? 这需要政府机关、行政机关进行调查。 如果他们不调查的话我们就不知道。

跨越国内行政区域的污染,这两个区域的行政部门负责调查。 如果它们互相推卸责任不进行调查,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它们共同的上级在本案中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负有道义上的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曹明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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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东营市、山东省的环境保护机构都有义务向公众、利益相关公司公开自身管辖范围内的污染源排放状况等相关环境新闻。 另一方面,从处理纠纷的立场来看,在超出下属两个环境保护机构的管辖范围的情况下,由环境保护厅协调查明污染源是最合适的。 省环境保护厅有这样的能力,也有这样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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