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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一名女子深夜被猥亵男子袭击,在街上成为猥亵目击者:她受伤后无任何报告

12月14日凌晨,一位穿着白衣的年轻女子独自在东莞富民一街夜行时,遇见了一名男子。 两个人说了几句话后,女人被男人硬拖着撕上衣,抱住她的上半身几次,推到了巷子里。

虽然女人在拼命反抗,但是男人力气太大,很快女孩就受不了了,被男人强行推倒在地上,听到了邻居向女人求助的声音。

附近的居民:几个半左右,我在睡觉。 我听到女孩在求助,声音沙哑了。 我吓得不敢出来。 有人看到了,说有个男人强奸她。

女人的叫声吸引了行人的观察,男人看到有人就慌慌张张地逃走了。 女孩子的头发和衣服都被撕了,吓得哭着跑了。

别的照相机首先拍摄到了男性遇到女性的情况。 当时两个人说了两句话,男人开始插手了,那么两个人不认知吗?

附近居民:女孩很好,她没有受到伤害。 她说那个身体是疯子。

记者:是那个女孩告诉你的吗?

附近的居民:嗯。

记者:有通报吗? 警察来了吗?

附近居民:她也没有受伤。 报告什么? 真好啊。

记者:但是,因为这个身体没有上轨道,强奸不能再伤害别人了吗?

附近居民:这里怎么强奸? 可以强奸吗? 到处都是人。

但是,律师指出,这种当事人可以平安举报也可以不举报的观点是错误的。 男子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 律师表示,如果行为人构成违法行为,意图强奸,根据刑法是强奸未遂,如果她的意图猥亵,他就构成猥亵女性罪。 被害人无论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是不自由违法犯罪分子,都必须由公安机关立即介入解决。

“女孩深夜遭人扑倒猥亵 目击者:她没受伤报什么案”

记者辗转联系了当晚在场的这个女孩,她就住在附近。 那天晚上,我正准备开门的时候,遇见了这个男人。 她说她不认识这个身体。

当事人:他说的都是废话。 我不知道,当时很害怕。 我不知道他要做什么,当时很害怕。 他不想给我开门。 我不想说

女孩说自己吓了一跳,不想透露太多。 新四派出所的坑警务区,在案发现场不到100米,但女孩害怕,没有报警。 目前,记者向当地警方反映了监控录像和事件经过。

标题:“女孩深夜遭人扑倒猥亵 目击者:她没受伤报什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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