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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网站29日公布,今年上半年,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调查扶贫行业腐败和作风问题4.53万个,解决6.15万人。 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万人,组织解决3万人(一部分人员接受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解决),移送司法机关0.13万人。
据了解,在调查的4.53万件中,腐败问题占42.16%,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占35.51%,失职责任问题占22.33%。 腐败问题中,挪用、优亲厚友、贪污侵占问题频发,分别为23.29%、19.34%、17.98%; 刷卡的占3.77%,受贿的占2.76%。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中,制作表面拷贝的问题很多,占26.7%; 违规决策、粉饰问题分别占8.24%、8.57%。 在失职责任问题上,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问题突出,分别占49.08%、47.56%、监管责任3.36%。
在被解决的6.15万人中,村干部占61.28%,仍然是第一违纪主体,但占有率明显下降,比去年下降了11.9%。 乡科级以下占38.02%,比上年增长11.78%。 厅级以上共有11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扶贫行业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特别是基层出现的问题,态度坚决、严惩不贷。 为了加大查处质量、层层传导压力,大部分省(区、市)开展形式多样的监管,部分由上级按比例抽查,采用同级交叉考核等方法,探讨县级纪委率先解决核定结构问题的线索,以澄清、解决事实
有趣的是,上半年的数据中,说明责任的比例明显提高,强调了领导干部和高层。 被调查的6.15万人中,属于问责情况的1.65万人,占总数的26.83%,其他807个机构负有问责。 说明责任人数量比去年增加了15.89%,说明责任力明显增大。 说明负责人中,各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首长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占32.17%。
标题:“上半年查处扶贫行业腐败和作风问题四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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