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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5年,侵占十多个扶贫项目资金,涉案金额超过百万元,连续涉及4位镇党书记。 2月9日,贵定县新巴镇侵占扶贫资金设立“小金库”的问题在中纪委网站上曝光。 ( 8月10日青岛新闻网)
在新巴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审计中,贵州省审计厅发现了涉嫌违纪问题的线索,并按程序移交给贵定县纪委。 随着调查的进行,隐藏得很深的新巴町“小金库”相继浮出水面。 这个结果印证了一句老话:正义可能会迟到,但决不缺席。
新巴镇位于高寒地区,经济快速发展滞后。 为了处理“小金库”的资金来源,当时的镇党书记刘某不惜养恤金的鬼主意。 从2005年开始,新巴镇连续四位党委书记,用同样的做法玩耍。 侵占金银花种植扶贫项目的钱,侵占大蒜种植项目的钱,骗取移民搬迁项目的钱,五年来,新巴镇的大部分扶贫资金都被“小金库”吞噬了一部分。
大家都知道,年来,我国一直处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时期。 在这样的语境下,新巴镇的四位党委书记明显混乱,跟风破纪律不收手,这种勇气确实很胖。 更可笑的是,东窗事件后,这些涉案干部非但没有认识到错误,反而认为是“公款公共”,打着“为新巴谋快速发展、为员工谋福利”的幌子,为自己消极腐败狡辩。
实际上,所谓的“公款公用”,只不过是相关干部想逃避责任的遮羞布,根本站不住脚。 从信息来看,新巴镇“小金库”的资金流向涉及两个方面:一是节假日发放补贴,组织干部职工去旅游,超标接待投资者等,这与公共有关,但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 二是为了充值个人支出,如个人手机电话费,支付个人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这与公共无关,明显属于私人范畴。
何况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要不折不扣地花在扶贫项目上,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不能动手,更不能逗猫。 新巴镇4位党委书记在长达5年的时间里,以侵占、诈骗、诈骗等手段截留扶贫资金,这种“劫贫救腐”行为的性质非常恶劣。 无论是公众还是私人盗窃扶贫资金“蛋糕”,都应根据党纪国法受到严惩。
近年来,报纸上经常刊登关于贪污黑手党扩展到扶贫资金的报道。 扶贫行业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频发,损害了党委政府的公共说服力,同时也影响了贫困群众的获得感。 这就要提醒各级各地,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积极构建“反腐败”的防范机制,维护“反腐败”的高压态势。 切实增强风险防范能力,为战胜贫困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标题:“公款公用并非“劫贫济腐”免责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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