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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客户端记者高志强牛静芳实习生徐芝蕙通讯员陈嘉骏
近日,汤阴警方在清理网络电信诈骗案件时发现,被害人多笔诈骗款项被转入本县居民李某的银行卡,民警发现异常后立即展开调查,发现李某为了赚钱,使用了自己的实名银行卡、 发现在手机卡等网络上销售,结果不但没有赚到钱,反而涉嫌帮助新闻网络犯罪被警方逮捕。
近日,汤阴县公安局反诈骗中心、狱警大队在清理网络电信诈骗案件时发现,被害人被骗走多笔诈骗款项并转入本县居民李某的银行卡。 民警邓利伟敏锐地注意到这里有“隐情”,掌握这条线索后,民警立即展开了调查工作。
经过调查,民警发现李某涉嫌帮助新闻网络犯罪,而李某的这张银行卡是转移受害者资金的渠道之一。 经过大量侦查和固定证据后,8月9日,案件民警在李某家成功逮捕。
(被逮捕的李某)
犯罪嫌疑人李某表示,他在qq群内发布了收购银行卡的消息,但由于手头缺钱,李某添加了对方的微信,并承诺如果对方提供实名的手机卡、银行卡将支付1300元。
李某明知对方使用这些“实名不实人”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仍应对方要求办理手机卡、银行卡,开通网络银行,并在对方提供的地址邮寄。 但是,购买者收到银行卡后,李某在“约定”中联系对方收费时,意识到自己被对方拖累了。
李某坦白说:“我知道对方买实名卡是违法的,所以即使被骗了也不敢报警。”
民警查了李某的银行卡交易记录,发现该卡账户流水达数十万元。 目前,李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在此提请广大群众注意:
我国《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协助新闻网络犯罪活动罪,与明知他人利用新闻网络实施犯罪相比,对该犯罪实施了网络访问、服务器管理、网络存储、网络犯罪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购买银行卡的买家大多出于违法目的,利用这些收购的实名银行卡进行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本案的嫌疑人李想卖银行卡能给自己带来钱,轻而易举就能“躺着赚钱”。 出乎意料的是,贪图眼前小利换来的是铽的手铐!
标题:“安阳男子为赚钱 竟然网上售卖自己的实名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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