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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级情报大河报记者李岚通讯员张玉明朱歌谣
中牟一男喝完酒后,开车去自家的田地里挖菠菜,途中发生了追尾事故。 我想和对方司机私下谈谈,但没想到他闻到酒味直接报警了。 目前,该男子已被中牟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月20日下午5点多,中牟县黄店町的33岁的曹氏开着轿车出去工作。 他沿着人文路从南向北快速行驶到郑开大道路口时,一辆轿车突然从郑开大道南侧的辅助道上跳了出来,撞到了曹氏车的左后轮。
事故发生后,曹某急忙下车调查车的损坏情况。 这时候,从对方车里下来一个五六十岁的中年男子,两人在理论中说,曹先生闻到了对方的酒味,怀疑是喝酒开车,马上打电话报警。
事故发生后,赶到现场,对双方司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发现曹氏未饮酒,随后司机酒精含量为75mg/100ml,疑似酒后驾驶。 民警控制了男子,带到医院采血进行检查。
经调查,疑似酒后驾驶的男性为陈,现年56岁,是中牟县刘集镇人,持有c1驾照。 陈某供述说,当天中午,他在家喝了两杯白酒。 等到下午将近5点,我一个人开车去郑开大道附近的自家菜地挖菠菜。 挖菠菜开车回家,去郑开大道南辅道从西向东通过人文路十字路口时,没有观察到前方有车辆通过,不小心撞到了曹先生的车尾部。 陈某知道自己喝了酒,发生交通事故后,想和曹氏私下协商处理,但曹氏发现酒后驾驶直接报警。
据郑州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郑州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鉴定所)鉴定,陈某血液样本中乙醇含量为146.82毫克/ 100毫升,饮酒后驾驶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陈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的规定, 目前,陈某已被中牟警方依法实施刑事措施。 (报纸提供张玉明朱歌谣)
标题:“男子酒后开车挖菠菜,返回途中与人追尾,想私了被拒,感叹为了点儿菠菜付出的代价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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