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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军福
“一丁二伟曹三胖,四毛五曲六和尚,满林都是大。 ”。 这是一个流传已久的山西黑道哥排行榜,其中“小四毛”的任爱军尤为冷酷。
据报道,出生于1972年的任爱军,是山西黑手党的有名人物。 此人儒雅,文质高雅,但实际手段残忍,劣迹斑斑。 20多年来,他多次入狱,两次被判处无期徒刑。 服刑期间,他在狱中住在单间,开厨房,用冰箱,用电脑,享受“帝王”般的待遇,过着舒适的生活。
有一次,任爱军喝酒后无故殴打监狱犯人王某,因监狱解决不公,致王某重伤。 但是,面对这样的恶棍,当时管理涉案监狱的有关部门非但没有纠正其行为,反而7次左右力求减刑,而且每次都是顶级减刑。
出狱那天,任爱军更加自豪,风光无限。 释放他之前,监狱为了不让迎接者引起太多社会关注,特意把出狱时间定在凌晨3点多。 没想到天还没黑,监狱门口就挤满了人,豪车列队迎接,鞭炮齐鸣,意外地炸毁了红毯子的路。
住酒店时,有人感叹出处场景极其高调,远比电影电视剧魔幻。 然而,在法网收复、疏离不漏、年国开展扫黄专项行动后,“小四毛”黑社会组织再次被堕胎,引开93名“保护伞”,山西省监狱系统领导干部为此“倒台”。
虽然事件告一段落,但人们心中隐藏的疑问还没有消除。 随着扫黑除恶专业斗争向纵深推进,许多黑恶势力被判刑入狱,重拳之下有没有“脱网之鱼”? 怎样防止同样的事情再次发生?
从“逃脱死亡”的孙小果,到“七次犯规减刑”的“小四毛”、内蒙古的“巴图孟和案”、“王韵虹案”等“纸面服刑”案件,可以明显看出共同的优势是司法“最后公里”收监的一环。 公安部门侦查、法院审判等环节面临层层监督,执行环节曰“在高墙之内”,是“秘密角落”,缺乏社会和被害人监督,程序监督失败,执法人员“放水”,无用现象难以使用,黑恶势力“
监狱是伸张正义的最后过程,是公检法一系列事业成果的实现地。 如果这里有漏洞,不仅会浪费之前的努力,还会倾斜正义的天平,给司法公共的说服力带来巨大的破坏。 从事犯罪活动的不法之徒确实是社会的罪恶。 但是,掌握公权的执法人员如果被黑恶势力收购,作为其“保护伞”活动,将进一步受到危害。 目前,三年的扫海除恶专项斗争已经接近尾声,但根除黑恶势力的行动并未结束,必须多次严格、严谨地判断,“打伞破网”和“打财断血”,都要调查到底。
如果奇怪的事件一一修正,回归正义轨道,除重拳出击外,还应该反思如何使减刑、假释、来源等“后司法事业”更加公开透明,引入更加有效的社会监督力度。 近年来,我国法院系统建设了统一的减刑、假释、新闻化案件平台,开通了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监外新闻网运行,健全了典型案例定期公布、职务犯罪“减假临时”备案审查等制度。 阳光照射下,“高墙内侧”不再是“秘密的角落”。
标题:“豫论场丨“小四毛”案打掉93名“保护伞”,扫黑“最后一公里”不能烂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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