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70字,读完约3分钟

教育部等八个部门要求坚决克服“只升学”“只分数”的倾向

不得以中学的高考成绩单方面评价学校和教师

教育部、中组部、中宣部等八部门昨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保障学校三个方面的自主权。 并强调,要在各地树立正确的政治观和科学的教育质量观,不能以中高考成绩或升学率单方面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坚决克服“唯一升学”的趋势。

“不得以中高考成绩片面评价学校和教师”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表示,保障教育教学自主权首先涉及两个层面:在学校层面,支持学校特色,创设水平,加强学校课程实施主体地位,学校遵循教育基本要求,有“五个自主”,自主掌握教育进度 在教师层面,逐一发挥教师在课堂教学改革中的主体作用,鼓励教师大胆创新,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积极探索符合学科优势、时代要求和学生成长规律的教育教学模式。 并提出必须大力简化和严格规范各类校园进出活动,比较有效地排除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干扰。

“不得以中高考成绩片面评价学校和教师”

其次是扩大人事工作自主权:包括扩大副校长聘任的参与权和选择权,鼓励地方按照学校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积极探索聘任、考察、聘任副校长,根据合理效能的大致情况,学校自主设立装修机构, 扩大自主提出选聘中层管理人员的教师招聘参与权,充分尊重和发挥其在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中的重要意义,学校提出招聘诉求和岗位条件,参与面试、考察和拟聘人员明确,地方探索根据学校先行面试组织招聘,对具备条件的学校 扩大职称评定自主权,中初级职称和岗位由具备条件的学校依法自主评定,高级职称和岗位根据管理权限扩大学校推荐或聘用的绩效工资分配权,新增绩效工资总量首要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性绩效

“不得以中高考成绩片面评价学校和教师”

三是落实经费自主权的采纳。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和需要主动提出年度预算建议,自主执行批准的预算项目,进一步完善学校公共经费采取管理办法,加大学校经费采用自主权的学校按照规则自主采用社会捐赠助学经费。

吕玉刚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激发学校活力需要评价指导的引导。 《意见》强调,必须建立快速发展重视素质教育的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加强过程性、快速发展性评价,更加重视在提高学校办学质量方面的实际效果,确定部署评价的指导问题。 各地要树立正确的政治成绩观和科学教育质量,不能单方面用中考成绩或升学率考核学校,考核校长,考核老师。 必须在全面快速发展考试升学的基础上,充分做好素质教育工作,结出果实,取得成效。 教育部研究制定了包括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学前教育幼儿园在内的学校质量评价标准,包括县域教育质量评价、学校教育质量评价、学生学业快速发展质量评价三个水平。 (记者雷嘉)

标题:“不得以中高考成绩片面评价学校和教师”

地址:http://www.cq828.cn/xwzx/63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