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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年03月11日01版)

北京3月10日电(记者李立红)全国政协委员、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全国青联主席贺军科今天代表共青团中央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作大会发言时表示,要加快社工队伍建设,为困境青少年成长提供专业服务

“政协委员:建设社工队伍 服务青少年成长”

据贺军科介绍,中国6至18岁的未成年人中,有300万以上的残疾人、数十万在城镇流浪的儿童、200万以上独居的农村留守儿童,这些儿童在教育、社会参与方面,在监护、行为矫正方面,安全保障、行为矫正方面, 处理这些问题不仅要强调政府责任,向社会公众献几次爱是不够的,还必须立足我国国情,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国家管理体系现代化的全局着眼,整合人力物力财力,建立常态化、专业化的工作体系 其中,社会工作者等专业力量具有先导性、基础性的作用,尤其需要加快建设。

“政协委员:建设社工队伍 服务青少年成长”

贺军科认为,我国从2008年开始设立社会工作人员职业,目前队伍建设主要存在四个问题:一是总量不足。 全国现有青少年事务社工2万多人,其中持证人只有7500多人,且首要分布在一些大城市和发达地区,远远不能满足立足城乡数十万社区开展工作的实际诉求。 二是职业稳定性差。 社工的社会认可度不高,职业发展迅速空之间有限,多名地方社工的工资收入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专业人才流失严重。 三是资源不足。 社会建设与创新政府管理密切相关,即使现在是发达地区,政府在采购服务上的投资也非常有限,不能带动越来越多的社会支持,一些社工机构很难,社工做不到干事。 四是社会工作者的商业理念需要诱惑。 专业社工在我国还是一个新概念,需要观察的是,少数社工机构具有超越政府、超越市场的“价值中立”理念,这与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的要求完全一致

“政协委员:建设社工队伍 服务青少年成长”

贺军科代表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提出以下建议。

是扩大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的规模。 民政部门要发挥统一职能,尽快编制青少年事务社工岗位目录,指导城乡社区开发,设立青少年事务社工岗位,或者增加在综合、民政、司法等基层社工岗位服务青少年的职责,加强民政、司法等基层社工岗位的培训。 建议教育部门在高校设立青少年社工专业课程,完善理论研究、学科体系,从源头上加强与我国社会管理理念相适应的专业人才培养。

“政协委员:建设社工队伍 服务青少年成长”

二是完善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成长体系。 建议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完善青少年事务社工激励保障措施,制定合理的薪酬、考核、奖励制度,处理他们的后顾之忧。 将青少年事务社工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范畴,形成贯穿人才晋升通道、工作、留人的职业成长体系。 成立青少年社会事业领域协会,加强领域管理和自律。 出文芳阁加强推广诱惑,提高公众对社会工作的认识。

“政协委员:建设社工队伍 服务青少年成长”

三是加大政府支持保障力度。 进一步降低注册门槛,实行税收减免优惠,扶持以青少年服务为重点的民办社工机构,帮助他们做大做强事业。 建议财政部门扩大公共财政投资,将青少年事务社工建设、志愿服务等纳入政府采购服务的重要支持范围,帮助社工机构和志愿者队伍更好地开展工作。 整合城乡社区服务阵地,通过项目招标、公益创投等方法,构建资源、服务、项目“一站式”对接平台。

“政协委员:建设社工队伍 服务青少年成长”

四是建立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的联动机制。 服务诉求旺盛、专业力量供给不足的矛盾短期内难以从根本上应对。 加快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的成长,适应志愿服务迅速发展的形势,同等重视社会事业和志愿服务,提高志愿服务的专业化、标准化、制度化水平,组织专业志愿服务人员配合社会工作者进行青少年服务工作。 另外,建议职能部门和社工机构充分利用互联网自媒体信息表达的特点、动员的特点,更方便地对接项目、整合资源、开展工作。

“政协委员:建设社工队伍 服务青少年成长”

贺军科表示,表达青少年权益需求,服务青少年成长快速发展是共青团和青联的重要职责。 我们将积极接受政府相关职能的转移,积极参与政府公共服务的购买,协助青少年事务社工建设,深化青年志愿服务事业,为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专业化服务。

标题:“政协委员:建设社工队伍 服务青少年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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