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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媒体上刊登了可喜的消息。 中央宣传部与教育部合作发表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电影教育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部一部发挥优秀电影对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快速发展显示出重要意义,《意见》明确了一个目标:“3-5年,全国中小学电影教育基本以普及为目标; 中小学生电影教育活动时间落实,适合中小学生看的优秀电影得到充分保障,学校、青少年的校外活动场所和社会观影资源得到比较有效的利用。 ”。 这很快就会引起社会各界,特别是电影制作者和教育界人士的关注。
笔者认为,《通知》的及时发布,将对孩子们的教育方法、中国文化的传承、文创产业链的可持续快速发展等产生积极的效果。
在此期间,笔者孙子所在的幼儿园老师们不顾麻烦,组织孩子们去电影院排队看电影。 认识笔者的很多长辈都沉浸在感慨之中,非常高兴。 影视作品具有重要的教化作用和美育作用。 我还记得我们小时候聚集在电影院看电影的经历。 其中的英雄人物事迹、烂漫的儿童趣味、和同学们一起坐在电影院笑、泪,别人看不到的记忆,都长久地留在我们的心中。 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任何具有有益心灵、文化内涵的电影精品,都可以说在与时代同行,成长中的中小学生价值观的形成中,如哗哗流动的溪流一样,起到润物无声的作用。
“通知”的效果不仅有助于中小学生价值观的提高,也对电影和文创产业的推进有明显的作用。 我国拥有源远流长、基础丰富的文化资源,讲过去和现在的中国故事,同时把他们传承给孩子们,是电影文化工作者的责任。 《通知》敦促许多文创电影公司致力于制作有利于孩子们成长的电影精品。 无论是电影精品的制作者,还是提供上映场所的电影院,都拥有庞大的费用群体,将会长时间、稳定地占有这个特定的文化费用市场。 有观众,有政策支持。 我们的电影,特别是儿童电影将迎来辉煌而迅速的发展前景和广阔的空之间。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9年01月03日第12版)
标题:“加强学生影视教育正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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