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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换方案,确定了公益慈善等4类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无需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前几天发表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几点意见》将慈善作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文案,要求社会慈善事业迅速发展。

“公益慈善不可替代公共服务”

回顾过去几年公益慈善活动的快速发展历史,我们会发现它已经成为地方社会创新的重要行业。 这一趋势不仅席卷了北京、广东、上海、浙江等地,还席卷了宁夏、四川等中西部地区。 不仅有众多繁荣的社会组织参与,许多地方政府还把公益慈善行业的建设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乃至区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抓手。 然而,公益慈善浪潮汹涌,我们看到冰火两重天的公益困境,人们不仅不满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缺乏公共说服力,而且对当前社会组织透明、相对有效的诟病。 这一困境表明我国公益慈善的快速发展面临着政府在公益慈善快速发展中的定位这一重要问题

“公益慈善不可替代公共服务”

如果慈善和政府公共服务的社会职能有一定的一致性,那么政府的行为和行为就会涉及政府的大小问题,以及政府有形的手和无形的手的问题。

政府大小问题关系到管理范围的明确,必须明确基本的公共服务提供框架和服务标准,明确政府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和公益慈善事业目标的异同。 政府主体员工要建立基本的公共服务体系制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公平依法明确的社会福利体系建设。 这强调了志愿性和参与性,与以救助弱势群体为中心的公益慈善事业不同,尽管在一定程度上两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 与这些政府从事的行业相比,我们越来越考虑政府工作是否规范和完善。 在现阶段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行业,政府不能简单地用公益慈善代替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的不足,也不能将公益慈善作为新的钱袋工程来运营。

“公益慈善不可替代公共服务”

政府有形的手和无形的手涉及管理路径。 慈善活动作为社会治理的复制品,政府的参与方式也直接影响着效果。 自上而下的大政府动员型运营模式与公益慈善本身所蕴含的自下而上的社会自主性和市民参与性有一定的冲突。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不是不能,而是需要改变从有形的手转移到无形的手,创造环境,构建平台的管理方法。 带着大包小包,用行政管理方法硬性规划公益慈善行业的从业人员,不能用政治动员的方法组织民众被动参与。 软实力理论的创始人哈佛大学教授约瑟夫·奈在与笔者交流时指出,西方发达国家展现出的软实力越来越来自社会层面的创新活力,而不是政府的计划管理。

“公益慈善不可替代公共服务”

放眼世界,社会公司、社会金融等公益慈善创新的员工在公共治理的边界和路径上已经突破了以前流传的认识框架,我们需要的不是简单僵化的角色定位,而是政府、公司、社会三个部门的相互参与型,具有促进性的公共嘉

要保证政府在公益慈善行业做得更多,首先要先行立法,加快慈善立法,加强底线建设。 其次,推进社会组织体制改革,进一步打破政策障碍,从简单准入式的监管转移到服务文案上的监管,激发社会活力,使各类社会组织成为公益慈善事业的主角。 最后要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扩大政府公共服务外包标准化,通过财政补贴、购买服务和税收优惠等一系列政策工具,撬动社会资源一一发挥这一作用。 当然,这里也涉及到为了确保公共资源能够比较有效地配置,建立可操作的社会效果判断系统这一重要的基础性事业。

标题:“公益慈善不可替代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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