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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安徽省民政厅认真落实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切实履行志愿服务行政管理职责,推动全省志愿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一是推进志愿服务地方立法,加强法治保障。
积极向立法机关获取立法资源,加快安徽省志愿服务地方立法进程,成功提出《安徽省志愿服务条例》作为省人大常委会的年度立法计划。 切实履行《安徽省志愿者条例》起草职责,制定实务方案,实现了任务、时间、组织、责任四项落实。 到目前为止,完成了立法调研工作,基本形成了《安徽省志愿者条例(草案初稿)》,志愿者地方立法工作进展有序。
二是推进志愿服务新闻化建设,加强平台支撑。
加强全国志愿者新闻系统的宣传应用工作,联合省文明事业建立新闻系统录用情况季度通报制度。 开展全省志愿者新闻化旅游培训,旅游培训从8月开始,目前已完成全部12项培训任务,直接培训近1900人。 与省直机关工委联合举办省直机关志愿服务培训班,为省直及中央驻皖100多个厅局单位开展新闻系统培训。 截至目前,安徽省注册志愿者超过751万人,注册志愿者占居民人口的比例达到12%,注册总量居全国第四位。
三是推进志愿者组织的培养,快速发展员工,加强依法登记。
发表《关于培养快速发展的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截至2009年,城市社区平均有10多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有5个以上的社区社会组织,志愿者协会等公益慈善类社区社会组织迅速发展, 稳步推进志愿者组织身份认证工作,完成安徽省社会组织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实现志愿者组织身份认证的网上申请,在管理系统中识别出了241家志愿者组织。
四是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加强资金支持。
贯彻国务院《志愿者条例》的要求,依法通过购买服务等方法,支持志愿者活动的运营管理。 今年以来,安排省级福彩公益金60万元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启动安徽省志愿者企业品牌项目建设工程。 安排省级福彩公益金252万元及中央福彩公益金205万元,推进全省首个社区、社会组织、社会职工三公司联动项目试点建设,推进社区志愿者联合会的成立,促进社区志愿者事业的快速发展。
标题:“安徽省民政厅:强化志愿服务行政管理 推进志愿服务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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