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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广播电台7月13日(记者车丽)报道,据中国之声《信息纵横》报道,日前,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公室、民政部等8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和快速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指出当前志愿服务组织管理不规范,布局 并计划到2009年,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建设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服务完整、充满活力的志愿者组织体系。
《意见》的最大受益者是志愿者。 志愿者作为不求回报、只求奉献的群体,应该受到社会的重视。 但是,很多有献身精神的人找不到规范可靠的志愿者组织,很烦恼。 这次“意见”的发表目的是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参加志愿者活动,让现有的志愿者感受到越来越多的归属感和获得感。 那么,《意见》如何具体规范志愿者组织的服务,提供什么样的支持呢?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中国正式注册和社区内部成立的志愿者组织数量已经超过18万个,聚集了6600多万志愿者。 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志愿者组织只有2.5万个,也就是说我国很多志愿者组织没有在民政部门登记。
民政部社会事业司副司长黄胜伟表示,“对志愿者组织而言,没有法律身份的确认,无法建立自身的公共说服力,吸引志愿者队伍,获得政府采购和公益投资资格以及诸多优惠政策。 《意见》确定了推进志愿者组织依法注册,要求各地提供方便高效的服务。
黄胜伟表示,在不违背社会组织管理法法规基本精神的前提下,根据活动地区适当放宽建立志愿者组织的必要条件,各有关部门要在活动场所、活动资金、人才培养等方面提供优先支持,激发志愿者组织依法注册的积极性和积极性
虽然志愿者活动是免费的,但众所周知,组织志愿者活动是值得的。 安徽铜陵市彩虹志愿者协会副会长汪茹表示,协会对辅助活动没有固定资金支持,开展服务活动经费全部自筹,为志愿者活动长时间开展感到困扰。
汪茹说:“我们组织的资金大部分是自己募集的。 例如,志愿者每年慰问严重残疾的家庭。 这些慰问金的来源是动员身边爱心市民,以及我们从微薄的收入中拿出一部分。 以前是这样工作的。
黄胜伟说,资金不足是影响志愿服务持续性的首要问题。 为了解决志愿者活动经费的难题,需要志愿者团体、政府、社会共同出力。 扩大资金支持立场,逐步扩大财政资金对志愿服务快速发展的支持规模和范围,加强财税政策对志愿服务的支持。 并要求单位领导机构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对单位、社区内部志愿者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给予经费支持。 提出了从减轻志愿者组织经费支出负担的角度出发,支持志愿者组织的培养和建设。 处理志愿者组织的资金问题。
安徽省淮南市黎明社区开设社区志愿者名簿记录,年轻志愿者在社区服务时间不长,流动性大。 社居委主任李响表示,首要原因是没有建立社区志愿者队伍快速发展的保障机制,特别是没有相关保险保障。
李响认为,需要一个好的方向,让志愿者拥有中心组织。 如果志愿者遇到困难,作为志愿者家庭的一员,这个家庭可以向志愿者提供其他帮助吗? 另外,是否有激励机制,志愿者是否有一点优惠政策,或者有什么政策性倾向。
《意见》鼓励多渠道筹资为志愿者购买保险,鼓励保险企业与志愿者组织的合作,设计开发符合志愿者活动优势、适应志愿者活动快速发展需要的险种,从而成为志愿者。 黄胜伟表示,将推进志愿者保险制度的建立,使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能够无忧无虑地参与社会志愿服务。
黄胜伟指出,一是拓宽志愿保险筹资渠道。 二是志愿服务危险物种的开发和丰富。 许多志愿者组织反映出,目前缺乏符合志愿者优势的险种是一个大问题。 保险企业凭借志愿服务人数多、行业广、活动灵活等优势,可以在保本微利、覆盖面广等基本研究的基础上开发志愿服务。
黄胜伟表示,今后一段时间内,志愿者组织必须关注扶贫、经济贫困、老扶贫、孤助、扶贫、救助、助医、助学等行业。 另外,《意见》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进行志愿者记录、说明发放、志愿者星级认定,建立健全志愿者时间储备制度,提高志愿者组织的服务效能和管理水平。
标题:“八部门联合印发意见:让志愿者有越来越多归属感和存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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