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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福建省民政厅、教育厅、公安厅等10个部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护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到年底,地市一级至少集养、治疗、教育、康为一体,
《实施意见》从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基层队伍建设和社会力量参与三个方面入手,健全服务体系制度,提高服务能力,形成儿童照顾工作力,补充儿童福利服务短板,给农村留下儿童和困境儿童,越来越多的幸福感、困境儿童
《实施意见》确定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的功能定位,指明了两类机构的快速发展方向:加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转型升级,扩大儿童福利机构的社会服务功能。 鼓励两类机构积极向有申诉的社会儿童和家庭开放。
《实施意见》要求每个村(居)配备一名儿童主任,每个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备一名儿童审计员。 确定了各级民政部门儿童业务骨干培训的层次和分工,建立了分工确定、相对独立、密切相关的培训体系。
《实施意见》确定要加大农村留守儿童爱护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等购买服务的力度,特别是购买具备心理健康指导能力的社会组织,为比较缺乏精神关怀、家庭创伤等儿童提供人际适应、精神慰藉、心理指导、人格健康成长等专业照顾服务
《实施意见》还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积极支持社会工作人员、法律工作人员、心理咨询工作人员等专业人士,提供比较专业的服务。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的新闻整理)
标题:“福建出台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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