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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鼓励有条件学校小姐峰上下学

最近,北京市教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员会联合发布了《中小学周边交通综合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该方案提出,有条件的学校必须实施错峰上下学制度,缓解交通拥堵。 此外,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出入口两侧50米内不得安装道路停车泊位。

“北京多部门:鼓励有条件学校错峰上下学”

分年级分班误峰上下

《业务方案》规定有条件的学校根据本校的实际,结合下午三点半放学后的活动安排,实行错峰上下学制度,安排学生分班、分班错峰上下学,分散解决学生集中入校压力,上下学高峰期家长接送学生造成的交通拥堵。

上下学高峰期间,学校要组织班领导、值班教师、保安人员、家长志愿者,安全有序地到校离校,并配合属地公安交管部门指导教师、学生和车辆,严格学校车辆出入管理。 每天由班主任安排学生到指定地点,组织家长的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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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事业方案》要求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维护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等复印件纳入中小学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 学校应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将文明绿色出行纳入学校德育与安全教育课程教材,在学期开始的月份组织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文明绿色出行要点的安全教育月活动,通过德育课、推广栏、校园网、班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与文明绿色出行教育

“北京多部门:鼓励有条件学校错峰上下学”

校园入口50米以内不得设置停车位

《事业方案》要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出入口两侧50米范围内不得实施道路停车泊位。 按照规范设置禁止停车的标志标线,前方学校应当配备观察儿童、观察行人标志、设置人行横道、交通监控设备等交通安全设施。 建立学生返校高峰期交警或协办单位的工作制度,加大对返校高峰期学校门口及校园周边的维护管理力度,并加强对平峰时期学校门口、校园周边各类交通违法的执法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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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成立校园交通安全监察队,每天检查学校高峰期接送的学生车辆是否遵守学校门前停车规定,违章停车的车辆在学校范围内报警,加强对相关学生的教育诱惑,确保家长遵守学校门前停车的相关要求,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迅速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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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对比时间段、要点学校,《业务方案》提出,将巡逻警力向交通拥堵问题突出的学校倾斜,提高巡逻密度和频率,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涉嫌违法犯罪的活动。

另外,北京市政府将把这项工作纳入审计审查,市教委将根据各区的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各区的监督检查和情况通报。 根据要求,市、区教委应当建立专门的职工定期报告制度,各区教委应当将本地区的职工实施方案报市教委备案,每季度提出职工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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