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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民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选择慈善组织网络公开募股新闻平台的通知》,采用遴选方法,指定网络公开募股新闻平台,前10家左右。
从字面上看,官方指定了10家左右的网络募捐平台。 也就是说,之后的募捐只能在这些平台上进行。 这样就达到了规范的目的,但是不能不考虑,会变成“一管死”的状况吗? 更重要的是,根据过去的经验和教训,官方主导的公益活动,得到了很多评价,但并不完美。 在这种情况下,万一哪个平台“不可靠”,不是无辜权力的背书,而是对慈善活动造成了负面影响?
网络募捐的出现,越来越体现出自发的力量。 官方的手伸得太长不是好主意。 特别令人担忧的是,这是“欲速则不达”,也有可能反方向发力,给网络慈善带来反方向的削弱。
在这里,“放”和“管”之间,并不是没有平衡点。 官方是否可以将平台的指定改为指导? 对网络慈善,方向支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但在战略上,按照慈善法的要求加强监管。 想想EC平台的飞速发展。 官方没有指定哪个平台。 整个产业不是在迅速发展吗?
□毛建国(媒体人)
标题:“评论:对互联网募捐平台指定不如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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