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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析慈善事业

《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近日印发,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以中央政府名义发表的第一份指导、规范、促进慈善事业快速发展的文件。 我国的慈善气氛越来越浓厚,据统计,目前我国各级基金会、慈善会的数量达到6400多个。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用减税政策释放公益善意”

这次《指导意见》有两大亮点,最引人注目。 一是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将落实完全公益捐赠免税削减政策,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慈善活动。 其二,《指导意见》规定“慈善机构是我国慈善事业主体”,慈善机构在慈善事业中的地位得到了确定。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用减税政策释放公益善意”

另一方面难以八方支援,公益情绪在我国逐渐蔚然成风。 天灾人祸后,来自四面八方的爱心捐赠不仅给当地人最及时的照顾,也给政府减轻很多压力。

但是,正如民政部部长李立国所说,目前的社会捐赠总量和志愿者数量不适应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潜力很大。 我国近年来慈善捐赠发展迅速,但2008年最高只有1070亿元(包括汶川地震捐款570亿元),相当于美国的4.88%,这与我国缺乏激励、优惠政策有直接关系。 全面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慈善已成为我国慈善事业的燃眉之急。 最初慈善规范指导意见的发表,确实指明了方向。 特别是确定了减税方案,为公司和个人打了强心针。 《指导意见》提出了具体的减税措施:公司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为年利润总额的12%以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 个人公益性捐赠额不超过个人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也可以予以相应扣除。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用减税政策释放公益善意”

适当减税以激发慈善热情,是许多国家快速发展慈善事业的“惯用之手”,成绩也不高。 在慈善大国美国,“死在巨富中是耻辱”已成为许多人的共识。 民间慈善在政策红利的推动下,也成为了慈善主体。 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都给予免税奖励。 现金捐赠的免税比率很高,企业捐赠给慈善机构的免税额将达到年征税额的5%。 个人捐赠所得税中规定,对公共慈善事业机构的免税达到100%,减税比率限制为征税额的50%,对民间基金会的减税额限制为征税额的100%,减税比率限制为征税额的30%。 美国纳税人为捐赠而缴纳的税款已经是所有“政府奖励计划”中最大的一个。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用减税政策释放公益善意”

巩固减税,充分冲击一切有利于推进慈善事业的源泉,发挥政策善意。 另一方面,可以加大向个人捐赠的税收优惠,鼓励公民树立乐善好施的理念,营造慈善氛围。 也不能为了追求减税额超过自己的能力而慈善公司。 另一方面,减税政策红利被释放时,必须防止投机分子钻政策空子,以慈善之名实行减税利己之实。 据报道,也有人利用福利公司投资利润的免税待遇逃税,一些个别慈善机构勾结公司,用免税的钱购买公司,并以极其优惠的条件租给原销售者等。 较早的投机行为将原本具有高尚道德的慈善事业变成了逃税的手段。 对这种逃税行为,必须在关隘前提下加大减税公司的审查力度。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用减税政策释放公益善意”

事实上,无论是公司还是个人,共同面临的问题是,现行捐赠法对捐赠的限制条件太多,申请减税手续较为复杂。 目前,要巩固减税红利,定义公益捐赠的内涵和外延,适当扩大公益捐赠的范围,从程序上消除复杂性,使减税政策真正为慈善事业带来春天。 陈小雁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用减税政策释放公益善意”

/ S2// S2 /

@王睿:我认为通过减税来激发慈善热情的把戏还得监管。 近年来发生的关于慈善基金的很多问题,都不是闹着玩的。 我担心的是,如果有好的政策,有人会考虑如何挖掘空子。 为了在政策中发挥积极的作用,监督是重要的。 严格审查、慎重批准,在操作上细化规则,全面严惩有什么“坏”好政策的人。 要知道慈善活动是需要全心全意进行的事件。 希望在各项补贴政策下,会产生越来越多的慈善温情。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用减税政策释放公益善意”

@戴先任:透明公开慈善机构,追究不履行新闻公开责任者,是为了保护慈善事业,让慈善机构健全运转,杜绝暗箱操作。 对诽谤和中伤慈善机构和劳动者造谣也进行了调查,是为了保护慈善事业,避免误伤爱情。 只有明确的慈善机构才能不小心受到伤害。 只有让慈善事业在阳光下运行,我国的慈善事业才能重建公共的说服力。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用减税政策释放公益善意”

@木须虫:要真正实现慈善事业社会化的健康快速发展,就需要进一步深化围绕“指导意见”的合作改革。 最重要的是,要加快慈善事业的合作法规建设,形成社会慈善活动健全的“游戏规则”和客观公正的“审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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