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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晚报(记者万勤通讯员张冰峰)江夏一菜农在自己家菜园里拉上网防止鸟类侵害菜地,但没想到喜鹊和斑鸠自己投罗网身亡。 这件事到底犯了多少罪? 11月17日,记者获悉,江夏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邀请案件侦查人员、律师、人民监督员对该案件进行研究,检察院做出了犯罪情节轻微但不起诉的决定。

“两只鸟死在自家菜园 一菜农差点被判非法狩猎罪”

江夏菜农王今年5月,为了防止啄食鸟类种植的玉米,在禁猎期间,没有制作“捕捉非国家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狩猎证”,擅自在自家菜园里贴上屏幕,两只野生鸟类缠绕死亡。

这些鸟类分别是喜鹊、斑鸠,经鉴定都是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 王某的行为有非法狩猎罪的嫌疑。

此前,年12月,江夏区政府为切实实践生态立区战术,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江夏实际,决定在全区境内禁止捕杀陆生野生动物,并发布了《关于设立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的通知》 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为5年禁猎期,全区行政区域范围为禁猎区。 王某的菜园在禁猎区内。

“两只鸟死在自家菜园 一菜农差点被判非法狩猎罪”

江夏区检察院案件检察官介绍,犯罪嫌疑人因违反《刑法》有关规定,违反狩猎法规,采用禁猎区、禁猎期禁止的工具,非法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达到非法狩猎罪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此案被移送江夏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官供认王某犯罪后,自行认罪定罪处罚,具有法定从轻、宽处罚情节,且其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属初犯、偶犯。

检察官表示,不起诉并非没有犯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根据刑法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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