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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公益诉讼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 日前,中国顾客协会首次提起公益诉讼。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近也宣布,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最高检查开展公益诉讼试点一年后,已在北京、吉林、内蒙古等13个试点地区提起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缘何不求多(一线视角)”

与社会组织和市民个体提起的公益诉讼相比,检察机关可以说是国家队、主力军。 但是,检察院发现的案件线索,最终提起诉讼的比例看起来很低。 截至今年6月,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942条,最终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的只有30条。 这样的比例不是因为没有走出公益诉讼的公地悲剧,而是现实的战略选择。

“公益诉讼缘何不求多(一线视角)”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也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后一道防线。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不要光追求数量,而应该发现问题,督促处理问题。 事实上,并不是所有涉及公共利益的行政违法行为都适合用公益诉讼的方法进行监督。 因此,以公益诉讼为最后选择,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等诉讼前手程序推进问题处理,有助于在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增强公益诉讼的威慑力。 在试点过程中,大部分案件的线索也是通过诉讼前程序处理的。 据统计,在试点检察机关处理的1047起行政公益诉讼前手程序案件中,77.75%的案件已由行政机关履行违法或职责,逾期未纠正的仅为9.74%。

“公益诉讼缘何不求多(一线视角)”

检察机关为公益诉讼破局,既是有意改革,也是反过来逼迫的选择。 我国法律制度对公共利益设有立法保护、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社会保护四层制度安排,但各层的保护都存在限制和不足。 在多个地方,公民个体无力行使保护,行政机关无法依法履行执法和监管职责,司法机关因制度限制无法自主介入,社会组织发育不足难以承担重任。

“公益诉讼缘何不求多(一线视角)”

在司法实践中,公益诉讼没有长时间得到很好的执行,一个重要因素是没有很好地处理诉权资格的问题。 检察机关提出公益诉讼制度是为了在实践层面弥补这一缺陷。 该制度安排存在民事公诉等争议,但检察机关的独立法律地位少涉及地方、部门利益,决定适合为保护公共利益提起诉讼。 另外,检察机关具有独立的调查权,有能力处理公益诉讼中重要的调查取证和举证困难等问题。 另外,检察机关有专门的法律团队,他们的对方公益诉讼权更加慎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重复诉讼和恶作剧者诉讼等问题。

“公益诉讼缘何不求多(一线视角)”

不管什么改革,最终都要以效果说话。 在采访中,我遇到了某县10多家石棉矿公司自1950年开采以来未依法办理环评手续,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的例子。 县环保局对此表示关注,但没有采取较为有效的监管措施,污染问题仍未得到处理。 在检察机关决定介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之前,县政府立即采取措施,依法关闭这些公司,认真进行整改,处理困扰该县60多年的石棉污染问题。

“公益诉讼缘何不求多(一线视角)”

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想拥有全球视野,就必须协调推进。 只有利用检察机关的威慑力,让行政机关适应和尊重公益诉讼,为公民和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创造更有利的环境,才能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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