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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结婚的女孩
最近看到了不少天津市民在微信朋友圈求助“农村母亲因16岁女儿(耳聋+眼盲+失语)结婚”的新闻。 为什么让这位母亲做出这样的选择? 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女性条件:女性,16岁,身高165cm,面临先天性耳聋、失语、全盲,可生育正常孩子。
■要求男方条件:男方、年龄不受限制,男方自愿捐赠给女方及其弟弟安装人工耳蜗的治疗费,以及后期康复费用和眼部延迟致盲的实验药物治疗费。 女性在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后,想和男性成为夫妇… …
为了孩子治疗母亲的方法是没有办法的
30日,记者联系了这位在河北衡水的发布征婚通告的母亲。 这位母亲姓李,是河北省衡水市武邑县的人。 家人亲戚在天津当医生,她女儿的这个征婚通告在市里传开了。 没办法,我想让孩子换人工耳蜗,也想让她快点找婆家。 这位母亲很直接地说。
这位母亲告诉记者,她有两个孩子,女儿16岁,儿子12岁,两个人都是先天性耳聋,现在在特殊教育学校学习。 年,作为医生的叔叔带着孩子们在上海进行基因检测后,病因是基因突变。 基因诊断预测,两个孩子将来会失明,随后叔叔带两个孩子去医院进行眼睛检查,也验证了先天性耳聋的姐弟将面临全盲的命运。 医生建议我们尽快为两个孩子植入耳蜗,让孩子全盲后用耳朵感知世界。 但是,一个孩子种植人工内耳需要20万人以上。 这位母亲说他们在网上求助过,但收效甚微,她才考虑为女儿结婚。
未经女儿同意,母亲违反了婚姻法
这位母亲说这次征婚是瞒着女儿进行的。 她还小,才16岁,生下来就听不见,视力也不好,她的意思是她不擅长征婚。 我们为她做主也是为了她。 希望以后能理解。 居然,连婚宴女儿的照片都是家人在哄女儿拍摄。 家人叫她帮我申请结婚拍照。 3月8日,这个征婚通告在网上发布,已经过去了20多天。 不仅仅是等待应征的男性,还有陌生人打来了反对的电话。
汇丰律师事务所律师窦立君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禁止承担和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通过结婚索取财产。 此外,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任何一方不得强制另一方或干涉任何第三方。 很明显,这位母亲的方法违反了上述法律的规定。 求助和结婚是两回事,他们一家都愿意帮忙,但不要把孩子的婚姻牵扯进来。 (记者王月焜)
资料来源:每日新闻
标题:“母亲为失聪16岁女儿征婚:男方负责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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