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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青海省人社厅介绍,近日,青海省研究制定了《青海省转移就业扶贫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全省42个贫困县(市、区、行委)、1622个建设阶段贫困村的52万农村贫困人口中,劳动能力和 努力实现就业家庭劳动力转移31.5万人(次)、职业技能培训8.2万人(次),确保至少1个拥有各自富裕劳动力的贫困家庭实现转移就业,实现转移就业1人、脱贫1户的目标。
鼓励技能训练
《计划》统一人社、农牧、扶贫等部门的培训资源和资金,实现技能培训或职业教育全面覆盖贫困家庭。 三产就业技能培训合格率达到90%,培训后当期就业率在70%以上。 贫困地区就业困难者和三江源地区农牧民,在培训期间每人每天参加20元生活费补贴的异地培训,市省外省内300元、省外800元,每人不重复交通、住宿费补贴,减轻贫困家庭劳动力技能培训家庭的负担。 在藏区6个州和六盘山贫困地区,就业技能培训的课时和补贴标准上升了10%。
《计划》公司新招收贫困家庭劳动力,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自劳动合同签订日起6个月内开展岗位前培训的,每人600元给予公司职业培训补助金,公司通过校企合作等方式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培训1年至2年。 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按规定给予鉴定费补贴。
/ h/鼓励就业过渡
鼓励公司吸收就业,向各类公司新增就业岗位吸收贫困家庭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期内给予公司5年以下社会保险津贴和1000元以下的重复奖励。 劳动密集型微型公司当年新招收贫困家庭劳动力达到公司现有职工总人数的20 % (超过100人的公司为10% )以上,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最高给予200万元以下的创业担保贷款。
加大转移就业力度,向中介机构组织推荐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内、2年和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分别按人均200元、300元和4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计划》以加强劳务经纪人队伍建设,在各贫困村培养1~2名劳务经纪人为目标。 根据《先就业后奖励》的大致情况,劳务经纪人组织按照本县、乡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6个月内、6个月至1年、1年以上的情况,分别按照人均50元、100元、200元的标准奖励劳务经纪人。 组织带领就业困难者转移就业的,除上述奖励外,还增加50元/人。 采取以奖抵补的方法,鼓励驻外劳务输出机构组织贫困家庭劳动力的输出。
《计划》鼓励有能力的人推广,通过创业指导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的创业者,按规定给予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予以优惠。
适度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全省365个乡镇,各乡镇开发1个公益性岗位,专职转移就业相关工作的1622个建段立卡贫困村,每个村开发1个公益性岗位,专职从事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扶贫工作,
鼓励企业家消除贫困[/s2/]
《计划》加大创业担保贷款的支持力度。 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给予10万元以下的担保贷款。 合作经营的按照出资的全部人数累计,给予总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担保贷款。 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三年,确实需要延期的,贷款人应当在贷款期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延长期限不打折。
《计划》逐一发挥创业支援资金的作用。 对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贫困家庭的创业者,不重复创业补贴和奖励。 其中自主创业者补贴2000元,两个以上合作创业者补贴3000元,省内创办个体经营、中小公司或网络商户,依法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一年以上贫困家庭创业者,5000元以上。 首次创业、兴办实体、从事个体经营的,实行农民工创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开设“网店”的人可以认定为灵活的就业者,享受灵活的就业者支援政策。 (情报界慈善推进会情报中心)
标题:“青海省制定政策促转移就业精准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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