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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书学习宣传《枫桥经验》55周年及习大总书记批示书,《枫桥经验》15周年大会12日在绍兴召开(网络传播图)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指示宣传“枫桥经验”55周年,也是习大大总书记多次指示快速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 11月12日,中央政法委和浙江省委在浙江省绍兴市共同召开纪念大会。

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瑛表示,新时期“枫桥经验”的突出亮点之一是在党的领导下,以开放性结构吸收各方力量参与社会管理,形成分工负责、良性互动的管理模式,实现特点互补、无缝协作。

郭声瑛提出,打破基层社会管理“自上而下”的线性管理模式,健全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网状管理模式,合理界定政府、市场、社会的功能作用,充分释放微主体的巨大能量。

郭声瑛总结了一点地方办法,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注重“增能”、“赋权”,迅速发展城乡基层生活服务类、公益事业类、慈善合作类、专业中介类等社会组织,帮助他们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

借鉴一点地方办法,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目录、接受社区服务的社会组织的指导目录,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的机制、流程和绩效的判断方法,越来越向市场提供非基本公共服务。

郭声瑛说,《枫桥经验》的精髓是群众办案群众自行决定,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

对比一点地方村委会行政化色彩浓厚的问题,郭声瑛要求总结一点地方建立自治名单的方法,确定政府管理权和居民自治权的边界,剥离不必要的行政事务,加入不可缺少的群众自治副本,回归本源。 要比较群众自治组织体系不完善、作用不充分的问题,宣传一点地方办法,健全以党组织为领导、以村(居)委为主导、以人民群众为主题的新的基层社会管理框架,更好地发挥群众自治功能。 要比较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动力不强、渠道不通的问题,可以参考一点,借鉴建立“人民话网”、“群众话点”的方法,搭建方便的议事平台,推进基层议事协议制度化,鼓励群众“谈、议、主事” (来自中青在线)

标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发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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