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92字,读完约1分钟

最近,重庆市黔江区出台了《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医疗基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再次提高贫困人口的报销比例,取消支付线,确保贫困人口向医生“微支付”。

根据《实施方案》,本辖区贫困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按基本医(居)险、大病保险(大额医疗)、民政医疗救助、健康扶贫医疗基金、精准扶贫保险等政策报销、救助、赔偿后,住院自付比例仍为总费用的10%(1000 )

区卫计委出台合规医疗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目录外费用不得超过总费用的10%,确有特殊情况,事先报区卫计委批准,未经批准的,超过部分由医疗机构自行承担。 并且简化健康扶贫基金救助计划,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实行“一站式”结算,即贫困患者住院最多只承担医疗总费用的10%,门诊治疗患者最多只承担医疗总费用的20%。 贫困对象在区外就诊的,按照相关程序由区卫生计生委手动结算。 《实施方案》还规定,建设卡外,将当年输入全国扶贫开发新闻系统的贫困人口纳入健康扶贫医疗基金二次救助范围。

“黔江:取消起付线提升报销比例 贫困人口就医“微支付””

《实施方案》自去年1月1日起执行,《实施方案》公布以前贫困人口住院或门诊费用已结算,但住院自付比例超过10%,门诊自付比例超过20%,特殊困难家庭自付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的;

迄今为止,据初步统计,全区1-10月支付健康扶贫二次救助基金350.7万,贫困人口医生自付比例从年底的28.37%下降到8.61%。


标题:“黔江:取消起付线提升报销比例 贫困人口就医“微支付””

地址:http://www.cq828.cn/xwzx/192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