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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1月9日至10日,新闻网在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理事长、党委副书记雷志强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件。

庆阳市人民检察院指出,2000年至2000年,被告雷志强担任天水市副市长、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长、党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贷款审批、票据承兑、授信业务、干部选拔等过程中,为他人和近亲属谋取利益,共有42人。

“案值超3亿!甘肃天水市副市长雷志强案一审”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并按最高人民法院《三项规章》的要求召开了庭前会议。 审判中,法庭宣读了审前会议的报告,确定了双方争论的焦点,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法庭上进行了质证。 在法庭主持下,辩论双方逐一发表了围绕指控事实的意见,雷志强及其辩护人依法进行了辩护。 雷志强作了最后陈述,在法庭上认罪并表示悔恨。 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案值超3亿!甘肃天水市副市长雷志强案一审”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群众、信息记者120多人旁听了审判。 本案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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