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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邦原会长吴小晖

新闻网信息5月10日报道(记者胡永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小晖的集资诈骗、职务侵占案件作出一审公开判决,判处吴小晖集资诈骗罪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没收财产人民币95亿元。 因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没收财产人民币10亿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没收财产人民币105亿元,征收违法所得及其利息。

“吴小晖一审被判18年没收财产105亿元 曾当庭掩面痛哭认罪”

在此之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年3月28日对吴小晖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上海市中院官方微博逐步发布了庭审重点摘录,公开了该案的首要犯罪事实证据、公诉指控意见、被告人及其律师的辩解等。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吴小晖诈骗652亿,利用担任安邦财险副理事长的职务侵占100亿。 被告吴小晖在最后陈述阶段,在法庭上表示深刻反省、悔罪,并对自己的行为深表忏悔,掩面痛哭认罪,希望得到从轻解决。

年,被告吴小晖隐瞒了对产业企业(吴小晖个体全部和实际控制的企业)的实际控制关系,通过产业企业控股安邦财险、安邦集团后,以安邦财险为融资平台,向该企业开发投资型保险产品主导产品设计。

年7月,投资型保险销售产品金额超过保监会批准规模后,吴小晖无视监管规定,仍出台超大规模销售指标,用超募资金增资安邦集团和安邦财险、虚构还款能力两次,公开虚假消息,继续向社会公众虚假推广。

截至年1月5日,累计向1056万余人销售投资型保险产品,超过批准规模募集资金7238.67亿元,将部分超额资金转移到吴小晖实际管理的产业企业,用于对外投资、偿债、个人浪费等。 到事件为止,实际上骗取了652.4亿元。

指控:职务侵占罪,2007年1月,被告人吴小晖担任安邦财险副董事长,全面负责该企业经营管理职务的便利,让企业高管使用不用计划款记账的方法,将保费资金30亿元转换为吴小晖实际管理的产业企业。 其中,29.25亿元用于支付吴小晖实际控制的产业企业拖欠工程款和利息,其余0.75亿元沉淀在吴小晖实际控制的产业企业。

“吴小晖一审被判18年没收财产105亿元 曾当庭掩面痛哭认罪”

年6月,被告吴小晖利用上述职务便利,强制他人使用不收费办法,将保费资金70亿元划拨给吴小晖实际管理的产业企业。 其中,69亿元作为吴小晖实际控制的产业企业自有资金,用于增资安邦财险,其余1亿元沉淀在吴小晖实际控制的产业企业。

“吴小晖一审被判18年没收财产105亿元 曾当庭掩面痛哭认罪”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吴小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诈骗非法集资,金额特别巨大。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其行为已经违反《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足,以集资诈骗罪、职务侵占罪追究吴小晖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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