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41字,读完约1分钟
中国台湾网2月24日在北京信息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今天上午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台发言人晓光主持了这次新闻发布会。
海峡之声广播电台记者:一些台湾人担心在大陆申请居住证是否可能被双重征税。 发言者会出现这种情况吗?
马晓光:我确实能回答你:不。
当初,公布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时候,我们也谈过这个问题。 在这里,我想再次做对外证明。 台湾居民居住证是帮助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工作、生活更方便、享受同等待遇的身份证。 台湾同胞在大陆的纳税身份和义务,与大陆税务部门是否依照《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持有居住证无关。 台湾同胞只领取居住证不会改变在大陆纳税的身份和纳税义务,只领取居住证也不会在大陆承担全球纳税义务。 这几个必要的证明。
此外,海协会和台湾海基会还需证明于年8月25日签署《加强海峡两岸双重征税和税务合作协定》,以减轻两岸经贸往来中公司和个人的税收负担。 但遗憾的是,由于民进党的阻挠,该协议至今未能生效。 (台湾网吴怡)
[责任编辑:吴怡]
标题:“国台办:台胞不会仅因领取居住证而在大陆负有全球纳税义务”
地址:http://www.cq828.cn/xwzx/206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