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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天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原副院长因涉嫌受贿案件被一审判决。 被告周兴阳因犯受贿罪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没收财产人民币16万元。
经法院审理,周兴阳担任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期间,在业务、工程管理等方面获得一点单位和个人牟取利益,非法领取人民币385600元、价值人民币24000元的购物卡、价值人民币25000元的王个? 书法作品一张,价值人民币71996元的装修材料、费用、上述财产共计人民币506596元。 (记者马超通讯员区建兵)
标题:“江苏南通农院原副院长收受贿赂获刑 涉案50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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