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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公开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年2月7日。

征求意见稿从最低生活保障、供养特困人员、救助灾民、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和社会力量参与等方面做出了规定,共13章70条,第一是:

1、“最低生活保障”:人均平均收入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放

国家规定,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对批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每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 规定对享有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进行定期审计、动态管理。

“因病因灾致贫家庭将由国家临时救助”

2、供养特困人员:包括治病、丧葬等

国家对无劳动力、无生活来源、不能规定赡养、赡养、赡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赡养、赡养义务人无赡养、赡养、赡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赡养。 困人供养的复印件包括: (1)提供基本的生活条件。 (2)照顾生活不能自立的事物。 (三)提供疾病治疗(四)举行葬礼。

“因病因灾致贫家庭将由国家临时救助”

3、灾民救助:住房受损政府必须安置

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向受灾群众提供应急救助。灾区人民政府对住房受灾严重的受灾群众实行过渡性安置,确定对住房重建的补助对象,给予资金、物资等救助。 灾区人民政府规定,为当年冬寒或次年春荒中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提供基本的生活救助。

“因病因灾致贫家庭将由国家临时救助”

4、医疗救助:身份不明或无法支付的急诊需要者由国家基金承担

规定了最低生活保障家属、特困赡养人和其他特殊困难者,确定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的医疗救助可以按缴费、医疗费用补贴两种方式实施的国家规定对需要救治但身份不明或者无力支付救治费用的急性重症伤病患者给予疾病应急救助。 急救费用由疾病应急救援基金支付。

“因病因灾致贫家庭将由国家临时救助”

5、教育救助:符合条件者减免费用、发放补助金等

国家规定对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抚养者给予教育救助,国家对高中教育(包括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上述人员以及入学无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教育救助 确定教育救助通过减免相关费用、发放补助金、发放生活补助、安排勤工助学等办法实施。

“因病因灾致贫家庭将由国家临时救助”

6、住房救助:救助标准与当地房价挂钩

国家规定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给予住房救助。 确定住房救助通过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办法实施。 住房难标准和救助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水平、房价水平等因素明确公布。

“因病因灾致贫家庭将由国家临时救助”

7、就业救助:防止出现“零就业”家庭

国家规定,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有劳动力、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通过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安排等方式给予就业救助。 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必须采取措施确保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有劳动力但未就业的成员,应当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的介绍,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拒绝介绍工作的,由民政部门减少或停止最低生活保障金。

“因病因灾致贫家庭将由国家临时救助”

8、临时救助:因病因灾害导致事故突然贫困家庭可以享受

国家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基本生活一时严重困难的家庭,或生活支出突然增加超过家庭负担能力,基本生活一时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其他遇到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暂时救助 国家规定为生活中无家可归的流浪、乞讨者提供临时住宿、急症急救、返回协助等救助。

“因病因灾致贫家庭将由国家临时救助”

另外,征求意见稿规定了社会救济监督机构,对不依法履行救济责任、骗取救济金等违法行为,规定了承担刑法责任的相应法律责任。 新华社

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法提出意见

(一)登录中国政府法制新闻网(网站: chinalaw.gov ),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意见征集稿提出意见。

(二)请用书信方式将意见寄到北京市2067邮箱(邮政编码: 100035 ),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社会救助暂行方法意见”。

(3)用电子邮件发送意见: shjz@chinalaw.gov。

标题:“因病因灾致贫家庭将由国家临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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