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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方政府这里,央企几乎是一家广受大众喜爱的“香饽饽”,但最近兰州市政府在网站上发表的通报令人大跌眼镜。 在这份“中石油兰州石化企业多次污染,社会责任多次”的通报中,兰州市政府表示中石油兰州石化作为企业不履行社会责任,要求兰州市人民道歉,并措辞严厉。
兰州市政府的这一举动确实不寻常。 作为中国西部地区主要的炼油化工公司,我们知道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分企业多年来一直处于甘肃省纳税百强的前列。 辖区内最大的纳税人很难,地方政府到底在打什么算盘?
因为地方政府表示,石油化工及其附属产业造成的污染是无法容忍的。 据通报,截至去年8月,中国石油兰州石化连续发生4起环境污染事故,其中2起为乙烯侧起火和氨气泄漏,另1起为设备故障引起的火炬气黑烟。
鉴于央企身份的特殊性,由此带来的环境保护问题在地方上往往显得很重要,但现在兰州地方政府不按常理,为环境污染向央企示好,听到这个消息,公众自然会不约而同地赞扬兰州市政府。 但此时,人们又在中国石油兰州石化方面等待了政府对通报的回应。
中国石油兰州石化许多政府官员向媒体表示,即兰州市政府希望尽快将兰州石化搬迁至兰州新区,用数百亿元的搬迁工程挽救兰州新区目前的快速发展形态。 这是事实上的强制宫。 但此事涉及巨额金额,兰州石化本身无法决定,需要中国石油总部批准,有可能付诸实施”。
一个地方政府对最大的纳税人——央企发起了困难,是为了环境保护,还是为了让公司顺利地行使地方意志? 现在双方都不改变自己的观点,外人很难评价。 但是,从情理上讲,环境保护和转移这两个因素其实并不矛盾。
所以,与其去大费周章分析地方政府困扰央企的真正原因,不如冷静下来讨论央企和地方政府应该存在的关系。
如果一家公司真的像地方政府说的那样造成了那么严重的环境污染,为什么地方政府只能向媒体申诉,要求“向人民道歉”,这正常吗? 公司搬迁有广泛的关系,光是这样就需要更公开水平的谈判和博弈,最终只能选择“逼宫”,这样正常吗?
要结束这种各种各样的异常,在中央企业和地方政府中建立法治化关系的方法也许只有一种。
标题:“兰州石化事情背后的央企和地方政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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