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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网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称,年政府新债券安排38.51亿元,专门用于扶贫开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据介绍,该资金点用于支持贫困村和贫困发生率在25%以上的非贫困村中20户以上的自然村(屯)屯级公路建设等扶贫行业公益性资本性支出等。 道路建设和配套标准按照自治区快速发展改革委、自治区扶贫办公室关于屯级道路等4类扶贫运动推进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执行。
推进项目实施,加快资金采用进度,广西提出具体要求,确定偿还责任主体,采用债券资金的同级政府是年政府债券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的偿还责任主体。 确定资金的录用大体上是各市、县围绕扶贫目标任务的分配和录用资金。 参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管理和招聘,反复公开透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告公示。 确定资金配置要求,各市、县要按照脱贫目标要求,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年内债券资金支出基本达到100%。
标题:“广西新增38.5亿政府债券专项用于扶贫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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