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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插手贫困家庭和扶贫项目资金的,要坚决调查,决不姑息,对失职而失去责任的领导干部要负严厉的说明责任。 云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扶贫行业监督执行职责,认真查处扶贫行业虚报造假、截留私分、浪费问题,为脱贫保驾护航。 并坚决使用说明责任这一武器,通过严格的说明责任,切实承担各级党委、纪委特别是县委、县纪委纠正和调查扶贫行业腐败问题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党组织落实监管责任。
蒙自市对全市扶贫攻坚挂包工作较晚的22个职能部门和2个乡镇首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体协商。 要树立强烈的危机意识和紧迫意识,突出问题方向,充分认识脱贫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工作不足,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逐一处理存在的问题,扎实推进脱贫攻坚的各项事业。
会泽县在对全年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分配、管理和录用情况进行审计时发现,县扶贫办公室、补镇人民政府、宝云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存在审计不严、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等问题,共征收财政扶贫资金173.84万元 认真调查有关问题,会泽县对违反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规定的补镇人民政府、宝云街办事处和27名相关人员认真追究责任,对4名直接负责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7名负有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直接给予努力谈话,取消当年评估,书面检查解释责任解决
昆明市纪委发布了《开展扶贫开发攻防战责任落实纪律检查工作方案》,深入开展扶贫工作责任落实等整治工作。 全市14个县(市、区)纪委、5个开发(度假)区纪工委和市纪委14个派遣纪工委每季度开展一次全面监督检查,检查相关扶贫机构是否有负责人失职,职工是否实际有效开展,扶贫工作的领导责任制不能履行 通过严肃的执纪监督,发现问题线索的有37件4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2人,组织解决26人。
标题:“云南:以严格的责任追究为脱贫攻坚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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