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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调整后,计划生育部门要尽快把重点放在计划生育服务的完整性上。 各地计生部门仍将社会抚养费视为部门核心利益的情况下,变革的效率和质量必然令人担忧。

最近,《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向社会征求了意见。 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9个省修改了计划生育条例。 其中,广东、安徽、山东等22个省在新修订计生条例中确定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 从公布的标准来看,地区间差异非常大,如最低的黑龙江,只征收标准的1倍,北京和辽宁的征收上限仍定为10倍。 (新华网9月26日)

“评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要更加公平”

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各地确实有社会抚养费具体征收标准的裁量权。 但是,该轮地方抚养费征收标准的调整,仍然延续着“弹性空之间”和地方差异过大的问题。 许多省份降低了征收上限,这被认为是对生育政策调整的应对,但调整的依据是什么,是否必须降低,这些问题的悬案没有得到解决,反而会进一步扩大地区间的标准差异,公平损害社会抚养费的征收。

“评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要更加公平”

生育政策的调整,给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环境带来了深刻的变化。 因为在全面二胎政策的实施和社会低出生率的背景下,“超生”现象将大幅减少,抚养费的征收总额也将锐减。 有专家提出疑问:“为了不足百万的超生产人口,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征收社会抚养费吗?” 但现实情况是,各个地区为弥补抚养费征收总额下降的“损耗”做好准备,“严格征收”,有加倍征收的趋势。

“评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要更加公平”

结合生育政策的开放趋势,统一降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有现实的必要性。 于是,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往往是生育政策开放程度的直接指标。 一方面调整生育政策,另一方面对个别“超生”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不仅难以逻辑接触,也有可能削弱全面二子政策的实施效果。 二是在社会低生育率的背景下,地方之间人口和生育状况的差异是否大到抚养费征收标准含蓄,越来越受到质疑。

“评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要更加公平”

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地方差距也很大,只不过是问题之一。 其征收手续是否规范,费用去向的透明度是否得到保证,更是不可避免的问题。 迄今为止,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混乱屡遭曝光。 在这个地方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修改中,很多地方没有对此进行对比纠正,这显然是令人遗憾的。 此外,生育政策调整后,计生部门应尽快将重点放在计生服务的完整性上。 各地计生部门仍将社会抚养费视为部门核心利益的情况下,变革的效率和质量必然令人担忧。

“评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要更加公平”

在《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落后的背景下,各地调整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合法的自由行为,但该条例(送审)向社会征求意见时释放的降低抚养费征收标准的信号已经明确。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需要尽快出台,制止纠纷。

“评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要更加公平”

在生育政策调整和现实人口生育状况下,社会抚养费的改革已经到了必须面对的关口。 一是应对其历史遗留问题,即征收标准、流程、使用等环节失控。 另一方面,顺应人口生育政策的调整方向,至少不会成为人口快速发展需要和生育政策调整的阻力。 因此,全国必须统一标准,结束地方“各自为政”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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