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72字,读完约2分钟

联合国大会在《儿童权利公约》中规定,国家是儿童的最终监护人,中国签订该公约已有25年,但中国儿童的安全、福利和权利一直处于未得到真正重视的状况。

年冬天,那5名少年死于垃圾桶暖气中毒后,毕节市长宣誓,毕节全市将调查城乡留守儿童,建立儿童资料,落实救助措施,落实县长、局长、村长及家长“5+1责任制”。 市长的声音还没有落下,但孩子被侵害的事件相继发生。

为什么每次悲剧发生,整个社会都会被义愤所笼罩,而接下来的悲剧和义愤却在等着我们,问题却没有根本改变,之后面包中蕴含着深刻的社会原因。 其一,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两端在外”的经济快速发展模式迅速摧毁了内地的乡镇公司。 原本在当地就业的农村廉价劳动力为了生存,不得不离开家乡进城打工谋生,其微薄的工资收入不足以在城市养育自己的孩子。 其二,世界许多国家在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时,着手建立儿童基本福利保证,大致3000美元左右,形成了完善的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制度,我国年人均gdp已达到7485美元,我国的儿童安全和权益。

“评论:儿童权益保护,不能再拖了”

年全国妇联发布的《中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显示,中国0-16岁的农村留守儿童超过6千万人,追随父母进城的流动儿童超过3千5百万人。 也就是说,中国现在有近亿儿童,不能享受一个孩子应该享有的权益。 他们无法拥有完美的家庭,无法经常与家人团聚,无法得到父母和社会的合理照顾等。

“评论:儿童权益保护,不能再拖了”

即使是跟随父母进城的流动儿童,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体系制度严格的户籍属性、进城的流动儿童及其父母,在城市常常受到制度上的歧视,承担着高于城市户籍人口的生活价格。 特别是孩子上学的问题,进入这些城市的工人必须以离散的家庭模式处理以降低城市生活价格,维持一个家庭的正常运营。

“评论:儿童权益保护,不能再拖了”

年,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在《关于中国(儿童权利)第三和第四次定期报告的结论性意见》中建议,对儿童权利的最佳保护是家庭和社区,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在这方面进一步努力。 以家庭和社区为中心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城市流动儿童开展服务,让儿童越来越感受到家庭的温暖,社区本身以互助的形式给予儿童最基本的护理,帮助现政府弥补儿童安全、福利和权利服务的不足。

“评论:儿童权益保护,不能再拖了”

迄今为止,悲剧频繁发生,城乡儿童权利保护的制度性变化,一方面是政府越来越重视拿出具体可行的方法,另一方面是社会也必须尽快达成共识。

□才让多吉(公益人士)

标题:“评论:儿童权益保护,不能再拖了”

地址:http://www.cq828.cn/xwzx/82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