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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特约评论家顾昀
兰州环保部门公开谴责公司被违法污染,认为公司及时、诚实应对或很快退出公众视线。 但是,如果相关的环境污染、公司搬迁等在这里回到柜台下处理,这就未必是好事。
1月10日,兰州市环保部门在网站上发布通报,称中石油兰州石化为央企,但多次要求其排放非法污染物,向全市人民道歉。 当晚,兰州石化表示,真诚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批评,依法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地方政府就环境问题公开批评公司,态度和角度鲜明的公司及时应对,虚心认错,结局看起来圆满。 但是,地方政府部门以这种强硬态度谴责中央企业实属罕见。 兰州石化有人指出,当地希望尽快将公司搬迁到新区。 综合各种因素,兰州市政府部门与兰州石化的这场口战及其折射出的问题,值得探究。
兰州环保部门通报称,兰州石化从去年8月至今连续发生4起环境污染事故。 前3起事故在当地得到解决,最新的文芳阁发生在1月8日,当地也通报说“将依法进行严惩”。 当地可以发现公司违法一起解决,表明公司将服从地方监管,情况似乎不会发展到这种地步。 另外,地市一级环境保护部门不能管理公司,可以向上级部门申诉,到了国家环境保护部也不坐视不管。 可以看出兰州环保部门在祭出或者真的隐藏了公开通报这一招。
如果说兰州环保部门有什么不好说的地方,我不敢向兰州石化这家央企扔鼠标禁忌,或者严格管控。 中央企业不仅行政级别高,还为地方gdp和利税做出了贡献,很多地方都赶不上那个巴结。 或者,正如兰州石化人士透露的那样,这样做是“强制搬迁”,可能会通过数百亿的搬迁工程挽救新区的快速发展形态。 这样一来,公司的非法排放反而不是地方政府重点关注的问题,而是“环保卡”。
地方政府和中央企业就像欢乐的敌人一样,双方怎么处理都没关系。 但是,如果诸神吵架,百姓遭殃,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的议题上实现自己的利益,那是不能接受的。 作为政府部门,必须基于公共利益,不折不扣地执行环境规制。 环境保护不是地方政府部门不打、不打就能打的牌。 今天不能为了这个目的一眼就看到公司的非法排放。 明天还有别的需要,所以不能把这个当做“杀手”。 这不仅不能履行监管职责,最终也很难得到公众的支持。
对于公司必须遵守的环境法规,公司也必须说一句话,不能投机取巧,也不能因为自己是中央企业就胡乱壮大自己。 在这次事件中,兰州石化放下了姿态,但最终还是有这么多环境污染事故摆在那里。 公司自身必须站稳脚跟,做正确的事,面对舆论才无愧。
兰州环保部门公开谴责公司被违法污染,认为公司及时、诚实应对或很快退出公众视线。 但是,如果相关的环境污染、公司搬迁等在这里回到柜台下处理,这就不一定是好事了。 既然两者都关系到公众利益,既然已经摆在桌子上,双方可以平息争论的焦点,公开透明的方法,寻求合理合法的处理途径。
标题:“评论:兰州石化排污事情当公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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