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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月17日,西安曲江东曲江十村一名7岁女孩被发现死在家中,警方初步评估该女孩死于饥饿,母亲目前已被警方逮捕,疑似精神病。 这也是继去年6月南京江宁饿死事件之后,又发生的事情。 根据以往对类似事情的讨论,认为社会对“问题家庭”的孩子缺乏救助机制,也缺乏对孩子的父母和其他监护人是否更有效地履行监护责任的监督。
事实上,我国从法律上确立一定条件下可以强制剥夺儿童监护权的制度至今已有20多年,但至今剥夺监护权的案件尚未进入司法程序,相关人员普遍认为未成年人监护的相关规定缺乏可操作性。
据最新消息,中国民政部、最高法院、公安部等部门目前正在着手建立完善的未成年人监护干预制度,制定了困境未成年人家庭监护干预政策,相关指导性意见将于今年内公布。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少年法庭工作人员方芳副主任介绍,此次未成年人监护干预制度的研究,是通过行政和司法的联系,实现监护权的转移。
这里所说的“干预制度”的核心是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张世峰的解释:“对拒不履行监护责任,严重伤害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通过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剥夺监护权。” 他补充说:“不是为了剥夺监护权,而是通过为未成年人设立法律基线,来打击同样的行为。” 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和年立法工作计划,刑法修正案有望在今年进一步编纂,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条款有可能在这次修订中体现出来。
专家表示,如果不使用法律手段,让学生认真反思和学习成为父母的方法,对未成年人的不当教育和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可能层出不穷。 但是,出于亲情的立场,很多人可能无法接受法律的强制剥夺手段。 那么,你赞成剥夺失职父母的监护权吗? 这样的法律基础能减少父母不承担责任导致未成年人伤害事件的发生吗?
公益时报与本公益合作发表了“利益调查”。 剥夺失去责任的父母的监护权。 你觉得怎么样
标题:“益调查:剥夺失责父母监护权 你如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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