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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福利慈善机构用水用电价钱确定
近日,记者从江西民政厅获悉,为了促进慈善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江西省正式确定了公益慈善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的用水消费价格,并于9月1日开始执行。
据了解, 公益慈善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服务设施的用水、用电是指没有经营公益慈善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的事业单位和公益服务设施的用水、用电。 社会福利场所的生活用水、用电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由国家、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体举办,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弃婴提供养护、康复、管理等服务场所的用水、电。 从9月1日起,实行公益慈善组织、社会福利机构服务设施用水、用电、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水、用电,落实居民生活用水、用电价格,其中用电按居民统计客户每千瓦0.62元执行。 (记者邱先生? )
标题:“江西确定福利慈善机构用水用电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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