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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因口角冲突死亡的大学生被判刑)

去年3月,2年级学生骑自行车过马路时,与60岁的男性发生了争执,60岁的男性首先撞到了学生的头。 学生反击打了男性的脸。 男性瞬间倒地出血,经抢救无效。

最近法院审理了这个案件。 法院认为该大学生遇案未能冷静解决,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事件发生后,该学生有自首的经过,由于如实供述,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刑3年。

被告王某今年21岁,在北京某大学读书。 公诉方面指控,王某于去年3月28日傍晚在朝阳区某公路因交通纠纷与一名60岁男子发生争执,王某殴打男子脸部头部倒地,经救治无效。 男性符合右枕部的受力(可以通过跌倒和磕碰形成),被鉴定为造成严重脑损伤死亡。 事发后,王某通过电话报警,将男子送往医院救治。

“大学生因口角与6旬老人起冲突致对方死亡 获缓刑”

被告王某在案发当天,放学后供述称在路上骑着共享自行车,前轮击中了被害男子的脚后跟,王某当时停下车向男子道歉,但男子用手按王某的胸部,辱骂王某,双方发生争执。 之后,男子先用手打了王某的头,王某注意到男子兴奋,酒味散尽,为了不让男子再插手,用右手打了男子的脸,男子立刻仰面倒下,后脑勺出血。 国王出拳的时候,没有跨上自行车下车。 看到男性出血,王某赶紧下车用纸巾帮助男性止血,和警察打了急救电话。 之后,男性的耳朵和鼻子也开始出血,并伴有小便失禁。 王某说,当时他一时失控,但意外地有一名男子死亡。

“大学生因口角与6旬老人起冲突致对方死亡 获缓刑”

审理此案后,朝阳区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案件不能冷静解决,必须观察其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不能履行观察义务,导致一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构成过失死亡罪,依法予以处罚 王某事发后主动报警、拨打急救电话,将被害人送往急救中心后,等待民警到场处置,事发后如实供述犯罪行为,有自首情节,可以依法从轻处罚。

“大学生因口角与6旬老人起冲突致对方死亡 获缓刑”

经调查,王某家属与被害男性亲属签订赔偿协议,赔偿115万元,被害人家属向王某表示谅解。 根据案情,法院决定对王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近,法院认定王某犯有过失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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