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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2月24日,由中国公益研究院主办、亚洲基金资助的法善中国慈善立法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从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中央和地方民政部门、公益领域代表、学者和多家媒体讨论了中国慈善立法的进程、地方慈善立法的创新经验等重要议题。

亚洲基金会项目官员陈柳婷代表亚洲基金会致辞时表示,我国慈善立法促进项目来源于亚洲基金会多次参加中央和地方慈善管理部门会议后,地方立法机构了解如何通过法律使慈善更加有效的迫切诉求。

项目旨在向国内慈善立法者介绍国外慈善法律相关经验,整理和分享国内现有的慈善立法经验、创新,最终通过这些努力促进我国慈善法的出台。

课题组执行负责人、中国公益研究院研究部主任章高荣发表了《依法改进中国慈善立法研究报告》,介绍了项目实施情况。 我认为慈善立法非常必要和紧迫,中国的慈善热情高涨但缺乏制度化的渠道,大量捐赠增加,面临高税收的制约,无法持续。 从美国工业化后的社会转型看,慈善活动对推动社会快速发展的作用举足轻重。 中国经济迅速发展,面对这个社会变革的问题,慈善活动起到了很强的润滑剂的作用。 章高荣表示,课题组提出了10条建议。 其中包括建立完善的中央管理体制、成立慈善委员会、用较大的慈善援助来界定慈善组织、建立完善的现代慈善减税体系、实现募捐管理全国统一立法、开放募捐权力等。

“以法促善 中国公益研究院主办中国慈善立法研讨会”

原广东省民政部政策法规处处长王先胜分享了广东慈善立法的背景、经验及进展。 广东省于2009年成立了由财政、税收等行业的教授和社会组织代表组成的慈善立法指导小组,很快提交了初稿。 关于国家慈善立法,提出了慈善组织的定义、公开募集主体、为公开募集主体的募捐活动提供平等的社会条件、募捐活动必须实现新闻公开,简化慈善税收抵免手续。

“以法促善 中国公益研究院主办中国慈善立法研讨会”

深圳市民政局代表杨钦熙详细介绍了深圳市慈善立法的创新点。 据介绍,目前,深圳市民政局起草的草案已提交市政府,将进行一些编纂修改,并进一步进行编纂调整。 另外,年两会期间深圳市人大代表也共同提出慈善立法建议,明确将从人大层面继续推进立法事业。   

“以法促善 中国公益研究院主办中国慈善立法研讨会”

来自民政部的慈善活动到处介绍了陈鲁南在民政部慈善立法工作中的进展。 他表示将行业诉求、学术界呼声、大家在实践中获得的成熟经验和前瞻性方法体现在慈善法的顶层设计中。

北京师范大学陶传进教授从四个方面梳理了慈善立法问题。

一个是组织边界问题,慈善机构如何认定的问题

二是募捐权限开放程度不同、志愿者招募权限等行动权限问题

三是优惠政策、慈善捐赠税减免、基金会如何保持附加值等

四是管理体制问题,如何划分慈善机构,用什么样的体制管理慈善机构。

北京市民政局处长程立岩分享了政府部门在慈善立法方面的努力,对报告提出了建议,认为报告越来越能分解政府的职能作用。 他还认为,政府也需要进行研究,了解慈善领域快速发展的总体情况。 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展望了中国慈善立法未来的努力方向。 他说:我们必须借鉴美国慈善事业迅速发展的历史,将慈善事业与社区服务结合起来。 慈善立法不仅要得到政府的责任,也要得到社会的支持,可以通过提供研究报告、组织交流考察活动等形式促进慈善立法,不能让全国人大唱独角戏。 / h// h// h /

标题:“以法促善 中国公益研究院主办中国慈善立法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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