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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陕西省政府网站消息,近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全面推进农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全体农村医生队伍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执业助理医生及以上资格,农村医生 努力改善执业环境,建设基本素质高、结构合理、适应农村快速发展需要的农村医生队伍,促进分级诊疗的实现,使农村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比较有效、方便、廉价的基本医疗服务
《意见》提出,为合理配备乡村医生,各行政村大致需要村卫生室,服务人口1000人以内的村卫生室配备1名乡村医生。 1000多人每千人服务人口按一人以上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优先配备具备中医技能的乡村医生。
《意见》提出了规范农村医生管理的具体办法:大致遵循“村来村去”,积极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重点实施面向村卫生室的三年制农村医学专业免费医学生培养。 严格乡村医生执业准入,乡村医生持有执业助理医生及以上资格证书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必须按规定登记注册,加强乡镇卫生院与乡村医生签订劳动合同的要点执业行为和医疗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
根据《意见》,乡村医生大致每年考核两次以上,考核结果应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公示。 考核复印件包括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群众满意度以及技术服务能力、合同服务、培训和医德医风等情况。 考核结果将成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录用和财政补助的首要依据。
《意见》并提出采用购买服务的方法建立乡村医生合理的收入多渠道补偿机制,通过落实乡村医生补助理解卡制度等具体办法,保障乡村医生的合理收入。 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吸引和支持农村医生参加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完善农村医生养老政策。 (信息慈善活动推进会信息中心)
标题:“陕西省出台意见推进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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