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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老弱病残”的贫困家庭,是帮助脱贫的特殊群体,一方面治疗护理增加了家庭支出,另一方面家庭劳动力受到残疾人护理的“束缚”。 在山东冠县,这种情况得到了比较有效的改善,不仅失能者得到了妥善的配置,也有望被摘下“贫困帽子”。

“山东省冠县构建农村特困人员保障体系”

对贫困人群中的“老人虚弱者”群体,不能支持依靠快速产业发展和就业脱贫的贫困者,冠县探索县级集中颐养护理、村级集中颐养、农村幸福院集中赡养3种赡养模式,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失能者进行集中救助。

冠县依托兰沃中心敬老院,建设可接收120人的集中颐养护理中心,将所有愿意入住的贫困人口纳入。 县人民医院设立集中颐养护理中心分院,着力处理贫困群众的医疗问题,建设全市一流的养护中心。 设立村级集中供养中心,以修缮村集体用房、租用群众房屋等形式,配备空调、电视、家具、食堂等生活设施,配备专业服务人员,达到中心敬老院供养水平。

“山东省冠县构建农村特困人员保障体系”

在村级集中供养中心的建立中,冠县充分考虑了村情的不同。 对敬老院周边村庄贫困人口进入敬老院集中供养,其他村庄采取修缮村庄集体用房、租用群众房屋等形式,建立村级集中供养中心。 村级供养中心有附近的互助人员照顾入住者,乡镇卫生院定期对入住者进行体检和康复。 从管理上看,该县采取自主入住、动态管理基本上由县乡负责入住养护中心所需的费用。 每季度跟踪访问有扶养人的家庭的工作单位和产业收入情况。 赡养人通过治疗恢复自理能力的,办理相应手续停止集中赡养。 通过探索失能人员的集中赡养,贫困失能人员可以得到精心照顾,家属可以工作增收,生活质量明显提高。

“山东省冠县构建农村特困人员保障体系”

在此基础上,他们对农村70岁以上无固定经济收入独立生活的老年人,通过完善村规民合同、签订养老合同、树立孝善黑红榜等形式,引诱赡养人依法履行义务。 孝善子女在红榜上大力发扬,村干部有写红榜的责任。 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用黑名单公告,用村里的喇叭举报,用电视台曝光。 目前,全县760个村设立了孝德扶贫理事会,设立了红黑名单,签订了养老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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