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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10月22日(通讯员徐刚·李冲记者陈勇)得知,对方购买银行卡用于网络新闻犯罪,但高邮一男仍向对方出售自己实名办理的银行卡,并“购买”3张银行卡给对方 记者22日从高邮警方获悉,该男子因涉嫌帮助新闻网络犯罪而被高邮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10日,高邮市公安局3个栈派出所接到核实指令,辖区居民持有的中国农业银行卡涉嫌网络电信诈骗,农行卡被犯罪分子开立网络诈骗账户。 民警迅速做出反应,当天接受案件初步调查,11日成功逮捕了涉嫌协助新闻网络犯罪活动的何某(男,33岁,当地人)。 据说这次的犯罪嫌疑人,竟然在缓期执行中。
经过审判,嫌疑犯是什么某供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有解释说,今年夏天,他通过别人的介绍得知,销售个人实名办理的银行卡(包括银行卡、u盾、实名卡)可以获利,套现后可以赚1200元,一下子就打动了他。 之后,即使知道对方购买银行卡用于网络新闻犯罪,也将自己实名处理的银行卡出售给对方。 几天后,又约定了1000元一张的价格,分别从别人那里买了三张银行卡。 分别是邮政储蓄银行卡和农业银行卡。 这三张卡,每张挣200元?
经警方核实,某地转卖的中国农业银行卡被犯罪分子用于通信网络诈骗,在该卡内流通的涉案资金达60万元。 何嫌疑人因涉嫌协助新闻网络犯罪,被高邮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标题:““卖”张银行卡可赚1200元,男子涉嫌“帮助互联网诈骗”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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