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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临洮这样的贫困县,地方财政本来就很紧张,否则通过扣除公务员的工资是无法获得生态环境保护工程这一资金的。
甘肃临洮是六盘山领域的贫困县之一,这里的机关干部、事务所的员工收入并不高,但近年来每年春天都有一个月,这些所谓的“吃财政饭”的员工,他们的工资被扣除了一部分,用于植树。 (央视网4月4日)
林业部门的绿化费项目不提,早就被国务院明令禁止了。 我们扣除公职人员的工资用于植树的不合理性不仅是其本身的违法,也是不公平的。 既然植树是全民义务,为什么只扣除公务员的工资? 普通人不应该履行吗? 在此基础上,无论扣除公务员工资的出发点有多好,这种违法不公平的行为都应该被停止。
但是,要停止这种违规的植树方法,有一个问题。 那到底该怎么植树呢? 对当地脆弱的生态环境来说,植树造林、维持水土也是一个棘手的问题,涉及当地群众和子孙后代的福利。 那么,这个矛盾怎么调和呢?
最根本的做法,当然是将义务植树的观念深入人心,不要让这项事业流于表象,只需挖洞、浇水、种土,就要保障植树的质量和存活率。 当然,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能一蹴而就,但现在生态环境这个公益性建设项目,显然需要政府参与,用公共财政兜圈子。 这是因为我们不能等待所有人履行义务。
公共财政的兜底,在这里其实意味着两个层面的意思。 一是财政支出应该具备合理的结构,在这里,绿化不正是政府应该承担的责任吗? 那么,直接扣除公务员的工资,不是为了政府“节约”了公众吗? 再者,对于这种长期的公益建设项目,应该直接增加财政支出。 对此,包括当地政府在内的很多人都在想,如果地方财政得不到支援该怎么办? 特别是在临洮这样的贫困县,地方财政本来就很紧张,否则通过扣除公务员的工资是无法获得生态环境保护工程这一资金的。
事实上,这个矛盾并不是不可调节的。 因为在像临洮这样位于连片眠地区的县市,中央对扶贫事业有更细化的政策支持。 例如,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规定,“国家在贫困地区部署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生态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革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在县以下(含县)及西部地区的连片特困地区。 临洮作为六盘山领域的西部贫困县,植树造林也是加强生态建设的重要事业,显然必须在中央扶贫事业的政策支持范围内,得到精准扶贫的政策支持。
当然,关于全民义务植树的问题,需要尽快颁布实施《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制定和完善义务植树的地方性法规,明确各方面的责任。 但是,需要看到的是,植树绿化不仅仅是全民的义务,特别是对于任何生态脆弱的地区,都是政府的责任,不可避免。
标题:“评论:保护生态不能只等着各个人尽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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