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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不幸患上先天性心脏病,本来去医院帮忙,不料因输血感染了艾滋病。 在各方舆论的强烈关注下,福建政府“晚了”,但最终对外通报情况:调查组专家认为,注射“窗口期”感染的可能性极大。 迄今为止,桃妈妈再次来访时,答案是“调查多而庞杂,需要论证”。 在被质疑“工作效率低下”后,负责协调调查的卫理委员会的人“不满”百出。 那么,请来我的工作。 ( 1月11日人民网)
卫计委协调调查,被调查的医院和血站,还不是他们的下级机关吗? 下级的责任越大,其上级的连带责任也越小。 与其说他们有可能故意容忍惹祸的“儿子”,不如说他们害怕可能背负的后果。 自然相关调查结果不仅“落后”,还有“大事化小”的可能性。 更何况,调查组的成员是来自医院、血液站等部门的所谓专家,他们会“把”砖头砸到自己身上吗? 手下留情,柔情调查可能不能不用它。
另一方面,外部强烈要求结果的力量,必然会使“老子查儿子”内外为难。 更糟糕的是,输给桃子的同一个袋子“艾滋病血”也输给了其他两个人,福建调查组也作证说“献血者的血液也被其他患者输血了”,但“在跟踪调查中,结果及时公布,现在提供了越来越多的消息。 也就是说,只有输给桃子的同一个袋子的“艾滋病血”,怀疑已经使3人生病,暂且不说是否有其他“艾滋病血”的扩散和传播,危害极大,后果不堪设想。 自然相应的调查并不轻松,必须进行内部保护和对外说明,而且在当前新闻透明的情况下,以往的“危机公关”并没有什么效果。
下级出现问题时,上级有责任进行跟踪,但要得到公正及时的调查结果,还是应该由第三方进行。 既可以由更高级的监察机构实施,也不能排除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媒体代表、读者代表等组成的调查组独立进行调查,开始司法调查。 否则调查难以推进,影响公平结果,浪费财力人力物力资源,平摊巨大社会价格,透支政府职能部门公共说服力,不利于相关问题的及时处理,无法及时有效维护受害群众的合法权益。 □周稀银
标题:“评论:女童输血染艾事情调查应由第三方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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