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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清华大学非政府组织研究所、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联合发表了慈善法专家建议书。 这份为期8月的计划书从慈善机构的定义、慈善捐赠、慈善捐赠、财产规则、慈善信托、慈善服务等多个方面提出了200多个详细建议,几乎涵盖了中国开展慈善事业可能遇到的所有问题。 最近,该建议书将提交给负责起草制定慈善法的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预计到年底,将公布更完整的慈善法草案。
这近4万字的计划书中,没有对社会公众关注的慈善机构的新闻公开做出规定。 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解释说,目前慈善是公众的说服力和透明度,是社会对许多慈善组织的质疑,要求慈善组织提供非常详细的财务新闻,但这种无止境的慈善公开实际上抹杀了慈善的组织性和专业性 “会计师在做什么呢? ”
金萍说,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像中国那样在立法中强制规定慈善新闻公开,慈善机构公开新闻必须有基础,必须对等。
她认为作为慈善机构,没有必要向普通公众提供详细的证明,但捐助者有知情权。 但是,捐助者得到的相关情况只是与自己相关的新闻。 “我们必须在这个问题上划清权利和权利的界限。 不仅是政府的,也是公共的。 ”。
清华大学非政府组织研究所所长王名表示,新闻公开必须考虑慈善机构的权利问题和新闻公开的指向性问题。 这种指向性是面向某一主体实现公开和透明的,“慈善机构既有公共说服力,也有公共说服力的问题,所以建议书并不是单列专章报道公开,而是采取比较慎重的态度。”
标题:““慈善组织新闻公开应有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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