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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近五旬的苏州市民周颴英最近带着女儿搬到了新居。 这是她时隔六年第三次搬家。 2002年,周父和周母共同填写遗体捐献申请书,成为苏州第一对夫妇遗体共同捐献者。 2006年4月和2008年5月,两名老人相继去世,捐献完遗体引起巨大舆论,周颴英受到邻居和亲属的谴责,甚至指责他“出卖”了自己父母的遗体。
将近五旬的苏州市民周颴英最近带着女儿搬到了新居。 这是她时隔六年第三次搬家。 2002年,周父和周母共同填写遗体捐献申请书,成为苏州第一对夫妇遗体共同捐献者。 2006年4月和2008年5月,两名老人相继去世,捐献完遗体引起巨大舆论,周颴英受到邻居和亲属的谴责,甚至指责他“出卖”了自己父母的遗体。
这样的处境,可以说是痛恨、寒心。 谴责周颴英的人及其亲属可能没有因周父母捐赠遗体而直接受益,但同样也通过周父母捐赠等其他方面的利他行为,如献血、骨髓捐赠、文化教育和慈善机构捐赠、支教、社区服务等而受益 也就是说,谴责者本身是利他行为(包括捐赠志愿者遗体)的间接受益者,相反,给志愿者及其亲属定下道德罪名,这就不好说了。
另一方面,我们所谓古来流传的观念,是许多复杂观念的复合体,包含着我们今天必须继承和发扬的许多价值理念,以及“破坏肌肤、接受父母”等当今引起巨大争议的观念。 因为站在道德制高点批判周颉英的人对前述两种观念的理解认识都很模糊。 为了将大众移风易俗,必须弄清楚为什么一些以前流传下来的观念到今天还能发扬光大,还有必要进行调整和消除。
相比之下,我国各级各地的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及相关公益组织、公司对上述两项事业都不能说无济于事,但目前的事业效果确实不能令人满意。 首先,遗体捐赠公益推动力弱,很多人对为什么捐赠、如何捐赠、如何防止捐赠遗体和器官的非法使用等不了解,因此周颴英等“积极公民”面临着特别困难的观念状况。
政府相关部门和志愿者团体因“积极市民”而未能分担舆论压力。 周颴英在遵守捐赠协议捐赠父母遗体后,长期以来对抗着社区、街区的舆论力量。 政府部门、地方媒体和志愿者组织没有提供援助。 另外,部门和基层街道社区组织与周颍英的批评者见面,是为了减轻舆论压力。
以前流传下来的观念该如何批判继承,至今仍是个笨蛋。 一点是在弘扬以前流传下来的文化普及中,出现了“卧冰求鲤”等典故,这无异于固化、一体化以前流传下来的观念体系,市民当然会自动对照“卧冰求鲤”、“身打肌亲”的要求。
郑渝川
标题:“捐献父母遗体的志愿者为何惹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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