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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报道,广州市在春节前夕开设“婴儿安全岛”,接下来的10天内接收了33名婴儿。 这些婴儿都患有不同种类、不同程度的疾病。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残疾和重病已成为全国范围内引起婴儿遗弃行为的最重要原因。 广州福利院的老员工告诉记者,大部分弃婴都是残疾或重病,而且比例越来越高,病情有越来越重的趋势。
遗弃当然触犯了法律,也放弃了作为父母的基本责任。 但是,比起内心,做父母的不容易放弃这个责任,很多人并没有走到绝境,也没有这样做。
自古以来流传的观念中,诊断孩子往往是父母的责任、家庭的责任。 其实,这也是国家的责任、政府的责任,在此基础上,讨论国家和各级政府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对此,广州33人弃婴背后有直接的制度原因——广州目前没有实行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 根据广东方面的要求,年广东50%以上的地级上市正式实施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广州必须在年前实施。 北京“一老一”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已经实行多年。
很明显,遗弃症儿童现象的发生与儿童福利和医疗保险制度完全直接相关。 近年来,公众看到的类似信息多发生在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不完善的地方以及相关制度难以覆盖的人群中。
昨天,据一家媒体报道,国家卫计生委员会已经发布《国务院医疗改革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事业的通知》,指出未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的省份,应当在年6月底前开始试点工作。 这是一个非常积极的信号,随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加快实施,遗失物儿童现象应该会大幅减少。
但是,能否继续推进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更加强调儿童优先,特别是低收入家庭儿童优先的大致情况? 过去一段时间医疗保险改革实施的路径,往往是财政充裕地区率先试点,而且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体制呈现出城镇居民优先的趋势。 虽然它处理了很多问题,但没有一一发挥公共救济制度的作用。
这个要求其实并不过分。 社会保障制度最重要的功能之一是发挥兜底作用,优先保障贫困群体、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 在许多发达国家,看病不花钱,也不花钱。 因为从国家到地方,从公共医疗保险到商业医疗保险,立体多层次的儿童医疗保险系统已经确立。 这个人系的关键还是各级政府切实承担对贫困线以下及低收入家庭儿童的医疗保险责任。
当前,城乡一体化的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可能必须全面建立,并花时间建立,那么,各级政府能否首先建立儿童大病医疗保险,显然,与其被动接受遗弃症儿童,不如积极推进制度的实施
标题:“评论:儿童大病医保能否率先树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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