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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公办养老机构确定职能定位,优先保障孤老优抚对象、经济困难孤寡妇、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诉求,一一发挥基础性作用。
与快速增长的老年人口相比,公立养老院的资源相对不足是不可避免的现实。 如何将有限的资源用于“刀刃”,成为了需要考虑的问题。 民政部此次强调的“top”是对以往的一点问题的纠正,是促使公立养老院回归原来的定位,是必要的。
这几年,“不想接受公立养老院不能自立的老人”几乎是“明规”。 在养老院外排着长队的老人面前,养老院已经在习性“择优录取”,选择身体好的人,甚至有才能的人。 据报道,在许多城市,仅有的公营养老院被“特权老人”占据,部分成为面子工程。 任何身体状况、家庭条件真的很困难的老人,怎么也进不去。
这明显违背了开设公立养老院的初衷。 养老是公共服务,不是为了利益,也不是为了建立“模板工程”。 什么样的“老”群体是公立养老院的主要保障? 经济或身体条件差,有更高养老服务诉求的群体,应通过市场等其他途径寻求满足。
目前公立养老院的功能“错位”,除了管理者自身认识到问题外,与其他养老资源严重不足无关。 所有老年人都拥挤在少数公立养老院外,无论谁做决定,为了减少将来的护理压力和价格,都倾向于选择“条件”好的老年人。 所以,要扭转这一现象,就必须用更加严格的制度,让公立养老院不仅逆转“选人”的理念,还必须想办法增加养老资源。
现在,随着“公务无法居住”,也有“城市民业无法居住,郊外民业不想去”的现象。 也就是说,民办养老院呈现严重的两极分化现象,无法发挥原有的“分流”作用。 民办养老院是社会力量,养老领域具有“准公共服务”的性质,各级政府应该给予越来越多的实质性支持。
据报道,北京市政协社法委员会进行调查后发现,政府出台了税收、水电、燃气等多种养老机构优惠政策,但在实际执行中,由于有关部门的利益,多方面未能落实。 另外,民办养老院承担着高额的土地租金,医疗等重要服务普遍存在严重缺陷,决定了其难以与公立养老院“竞争”。 如果这种态势不改变的话,公立养老院想“洗心革面”,恐怕无论排在哪一排“条件”都不会答应的老人。
只有在供求基本均衡的情况下,才能保证养老的秩序。 毫无疑问,公立养老院首先应该“见底”。 但与此同时,必须大力发展社会养老,使各种养老诉求得以皈依。 短期内,由于严格的制度限制,给公立医院“垫底”首先是治疗标准。 从长远来看,只有努力增加越来越多的养老资源,才是治本。
标题:“评论:公办养老资源要给最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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